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罪刑法定原则 中的禁止类推解释

梵高6个月前 (04-14)阅读数 5#古诗
文章标签刑法孔子

禁止类推解释不是禁止一切类推解释。它不禁止扩大解释。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都允许扩大解释但不允许类推解释。原则上不允许类推实务中也不允许类推解释。

禁止类推和类推解释不是一个概念。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类比解释,而类比解释与扩展解释的界限不仅仅是词语的使用问题。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其理想基础是民主和尊重人权原则。合法性原则禁止类比解释,但并不禁止解释扩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对区域分类的解读和拓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解释扩张和类比解释的限度来看,理论上可以列举很多:首先,在形式上,解释扩张所取得的结论不超过刑法的可能含义,而是在《刑法》的“范围”内得到解释。近似律和结论的类比超出了该术语的可能性。其意义在于超越刑法的“范围”。

其次,从解释的角度来看,刑法解释的扩张侧重于刑法本身,它仍然是对刑法规范的逻辑解释;类推,侧重于刑法之外的事实,是对事实的比较。

第三,从立法者的意义上看,扩大解释是为了使立法者的意思明确;类似的解释,除了立法者的意思之外,还主张解释者自己设定的原则。

第四,从理论上讲,解释扩张是刑法概念的扩张性定义,它使刑罚行为包含在概念中,类比是承认某一行为不是刑罚的对象,而行为则是刑罚的目的。基于与刑法规定的类似行为同样的邪恶性质。惩罚对象。

第五,实质上,解释的扩展不超过公民预测的范围;类比解释超越公民预测的范围。然而,类比解释和扩展解释之间的界限仍然是难以区分的。例如,“卖*”是否包括同性之间的性,是否“同居”包括通奸,以及“财产”是否包括财产利益,这一点值得怀疑。

罪刑法定原则 中的禁止类推解释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有些解释是类比解释或扩展解释。换言之,如果刑法处罚原则禁止了某种解释,则有必要通过权衡刑法的目的、刑罚的必要性、国家预测的可能性、协调CR的规定等来得出结论。刑法的解释结论与语言的核心意义以及刑法的发展趋势之间的距离。在许多情况下,它甚至不是一个措辞的问题,而是如何考虑法律的性质和行为的性质,以及如何平衡保护功能和保障功能。相同类型的行为可能被解释为犯罪,因为其处罚的必要性很小,不被解释为犯罪,或者因为其处罚的必要性。因此,类比解释与扩展解释之间没有绝对的固定界限。

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对于相类似的案件应作相同处理,其法理基础在于平等原则,也是正义的要求。目前理论界支持的广义说认为,类推解释是指在一个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情况相似,但根本不可能为该法条的字面含义所包容的前提下,以其相似性作为援引某一法律规定为依据的解释方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类推解释;百度百科——罪刑法定原则

下一句是: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是:说话不顺当,那么事情就办不成。

“名不正则言不顺”出自《史记》中的《三十世家》,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段落原文如下:

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於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何其正也?”

孔子曰:“野哉由也!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矣。夫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释义:

孔子说:“鲁国、卫国的政治情况,如同兄弟一般相似。”这个时候,卫出公辄的父亲蒯聩没有继位做国君,流亡在外,诸侯对此事屡加指责。而孔子的弟子很多在卫国做官,卫出公辄也想请孔子出来执政。

子路问孔子说:“卫国国想请您出来执政,您打算首先做什么呢?”孔子回答说:“那我一定首先正名分!”子路说:“有这样的事吗,老师您太迂阔了!为什么要首先正名份呢?”

孔子说:“鲁莽啊,仲田!要知道,名分不正,说出的话来就不顺当;说话不顺当,那么事情就办不成;辐情办不成,那么礼乐教化就不能兴盛;乐教化不兴盛,那么刑罚不准确适度,那么老百姓就年足无措,不知怎么办才好。所以君子办事必须符合名分,说出来的话,一定要切实可行。君子对于他所说出来的话,应该毫不苟且随便才行啊。”

扩展资料:

《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

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

《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百度百科-史记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