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媳妇与嫁女儿的区别
文/班布都督
娶媳妇是添丁,嫁女儿是减口。所以娶媳妇进门的那天,鞭炮跟不要钱似的,大门头上还挂了红得耀眼的布条,俗称挂红。嫁女儿那家,却是随着女儿走出家门,娘家这边就炉火减去,亲人各自打扫一地垃圾残骸。
所以,接新媳妇是比嫁女儿更欢喜更“铺张浪费”的事。
以我亲弟为例,为了给弟弟结婚,订婚
,数彩礼、送彩头,找厨子,置办酒席,扎花车,包红包。年过半百的母亲说,她着急得睡不着觉,说没钱了。
我笑了,当初我嫁时也说没钱办酒席,于是我自己向朋友借钱给她办酒席,老公也给钱买肉类菜。妹妹也是给钱置办酒席,妹夫也一样给钱买肉类菜。
我是没钱再给她了,去年婆婆生一场病,存的钱都花光了。这一年来,几乎每月都要给婆婆送营养费,孩子开学,报兴趣班等样样都在花钱。
但妹妹在存钱买房,手里倒是有。而且,给弟弟装修新房时老妈也从妹妹那里拿了几万,说要还的,但到底多久就不知道了。
老妈不给我弟说没钱,我知道,她舍不得把那么大的压力给儿子,但却舍得给我和妹妹。我实在拿不出钱来,但妹妹有,而且妹妹心软,肯定经不住念叨,因为装新房时,老妈就是这样做,让妹妹经不住念叨直接给钱了事。现在又来了。
再这样下去,妹妹别想买房了。我当初也像妹妹那么傻,但自从扇耳光事件后,我彻底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事件是这样的。读大学的弟弟犯了错,老两口让我替他们去弟弟读大学的地方教训他,于是我去了。扇了两耳光,被我妈知道后,说我是女的,不能扇我弟的耳光,扇了,我弟会倒霉,诸事不顺,甚至有生命危险。还要我承担弟弟五年平安。
从这件事起,我发誓自己再不管娘家事,尤其是我弟的事。于是我一结婚就和老公省吃俭用,再借了点钱,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向银行贷款装修,住上了新房。
而妹妹,存了点钱,老妈要开餐馆,借了去,弟弟考工作要几万培训费。妹妹和老妈在一起租房住着,承担房租水电生活费。这些压力,全压在她身上了。
其实,两老每月挣的钱也是小一万,比我挣的多了去,还有一个铺子出租租金也不少,可还是哭穷。把妹妹忽悠得相信了,一次一次的把辛苦攒来的钱借给母亲。
而这次弟弟结婚,老妈盼了多年,定要给儿子办的风风光光。我想,两老肯定一点退路都不给自己留,把老底都掏光了。不过,还好,已经给两老买了保险,而不是像弟弟说的那样把保险钱每年给两老。各位,如果给两老,到时候一个转手给了弟弟,转过头还是要来找我和妹妹要钱。罢了罢了,幸好给他们弄好养老可保险,两老六十岁后,每个月领的钱不会比我一个小老师的工资少,以后不会找我和妹妹要钱了。
不做伏地魔,这是我从耳光事件后得来的教训。但养老的责任我也尽到了,我和妹妹给两老买的保险足够两老老年衣食无忧。我和妹妹也明确告诉两老,以后不会给钱了。因为弟弟结婚了,为了避免一些妯娌矛盾,娘家的事我们也不会插手。
你养我小,我也会做到了养你老。但伏地魔,对不起,我是坚决不当的。
嫁娶的意思是亦作“ 嫁取 ”。谓嫁女与娶妇。泛指男女成婚。
一、基础释义
1、亦作“嫁取”。谓嫁女与娶妇。
《韩诗外传》卷四:“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
《汉书·地理志下》:“太原、上党又多(晋)公族子孙……嫁取送死者奢靡。”
颜师古注:“取,读曰娶。”
2、泛指男女成婚。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又指出嫁。
《玉台新咏古乐府(皑如山上雪)》:“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二、引申
1、嫁娶就是结婚。
2、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在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3、结婚的对象在有些国家已经立法明确,既可以是异性也可以是同性,包括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在中国,法律上结婚单指异性男女之间的结合。
三、婚姻法
1、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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