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与无期有什么区别?
无期徒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1、在刑罚的变更上(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实际服刑两年为考验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而死缓两年考验期满,如无故意犯罪,则是必须减刑。2、在考验期限的计算上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是终审判决书的日期起满两年;无期徒刑的“考验期”(实际上在法条定义上是没有所谓无期徒刑的考验期的,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应用较多)一般是从入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缓判决后两年内无再犯罪的,不再执行死刑,一般转为无期。
死缓,全称为死刑,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为什么要有死缓?死缓可不是缓一缓再死这么筒单。只要是判了死缓,实质上意味着给被告留下了生命,用不着再去死亡。除非他自己不认罪服法,在监狱继续犯罪,自寻死路。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死缓并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
《刑法》第五十条,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这是说,在死缓二年期内,故意犯罪的,才能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绝大多数死刑缓刑犯,在二年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也就是不是抗拒改造,而是接受改造,遵守监规,服从管理,就可免于一死。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直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作为一种刑罚,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无期徒刑之间,是对死刑(立即执行)的一种变通,它是我国贯彻“少杀慎杀”刑事政策和司法人性化的体现。刑罚的终极目的在于通过严苛的劳动教育改造,让罪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进而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守法公民。所以,一个罪犯如果不是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穷凶极恶、作恶多端,罪行极其严重,一般不会对其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对于可杀可不杀的罪犯,一般都会留有余地,做出死缓判决,以观后效。
我们国家只对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影响的犯罪分子实施极刑,对于能主动自首,主动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问题都酌情给与缓期执行,一方面也说明确实是有些罪责“罪不至死”,群众不能以个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