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要自治,关键就是权力不要干预,学校应该怎么运作?
大学自治
去行政化后,必然出现的问题就是学校应该怎么运作,这就需要大学自治。大学要自治,关键就是权力不要干预,让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进行自治。从欧洲大学的成长历程来看,一部大学的历史就是大学自治的历史。如何找到一种既由上级支持大学,又不干预大学的好方法?一个切入点就是制定大学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明确规定,所有大学都要有章程。但是该法的许多规定都没有落实,因为它没有规定对违法的惩罚,没有惩罚就没有约束力,谁都敢去破坏它。中国高校要办学独立,第一步就是认真贯彻法律,每一所大学都要制订章程,不仅规定应该怎么做,而且要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罚,让所有的人都对学校章程心存敬畏。在政府出资办学的背景下,大学自治要有法律依据,才能保护自治权利。
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教授治校是蔡元培先生管理大学的核心理念。但是,教授治校太笼统,后来蒋梦麟修订为“教授治学、校长治校、职员治事、学生求学”。“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的观点,既符合教授的职责,又符合教育规律。
但是,教授在学校的权益必须得到尊重,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由教授民主选举校长,由治学人选拔治校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二是教授治校主要通过教授会体现,他们主要是负责大学的学术方针、学术政策、学术诚信,并监督校长行使权力。? 在我国现实的情况下,既不可能实行教授治校,也不能兑现校长治校,核心的问题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行党政分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校长负责制,也才能够充分发挥教授的作用。
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各项法制的加强,
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
大学生的法
律意识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学生开始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义务的履行者,
同时也是权利的享有者。
大学生的维权行为开始频频地在大学校园内发生。
随着
中国的法制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当代大学生应持有何种权利观念,
确实是值得
我们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权利人以某种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的方式来获得一定利益的许可和保障。
我们所探讨的学生权利,
一般由两个部分
组成,一是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在《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公
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所享有的权利,
《教育法》中规定了
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所应该享有的具体权利。随着社会的高速发
展,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迅速发展。
如今的大学生在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
如受
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意识都是很强的。虽然在面对这些权利时,大学生
权利意识很强,
但有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
而忽视他人的权利,
以至于为
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有的人只讲学校应为自己做什么,
不讲自己应为学校,他人,社会做什么,缺乏基本的义务观念。作为校方,我个
人认为有必要加强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宣传教育。
本人也是经历过大学和研
究生教育的过程,
我想作为一个大学生,
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
一的
,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
义务存在的必要。
权利的依法行使必须依赖于义务的履行,
义务的履行也是权利
实现的保障。因此我们既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利意识
,
,同时也不能忘记所应承担
的义务
,
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争做一个文明的,
体现时代
精神的大学生。
同时,
大学生在追求自己的权利时要遵照客观性原则。
不要盲目
的追求权利
,
在追求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应当要客观的正视权利和义务,做出充分
的理性思考,意识到自己所追求的权利是否是客观可行的。
作为一名学生,
有很多自己的权利,
比如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学
生有获得学金权、
学生有获得公正评价权、
学生有权利获得学业证书、
学位证书
权利、学生有申诉起诉权、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等。作为培养
学生的学校,
我认为对于学生所享有的这些法律、
法规规定的权利,
我们要采取
确实有效的措施,
创造条件,
切实保障学生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
那么作为学生
本生,
是祖国未来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各项法制的加强,
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
大学生的法
律意识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学生开始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义务的履行者,
同时也是权利的享有者。
大学生的维权行为开始频频地在大学校园内发生。
随着
中国的法制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当代大学生应持有何种权利观念,
确实是值得
我们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权利人以某种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的方式来获得一定利益的许可和保障。
我们所探讨的学生权利,
一般由两个部分
组成,一是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在《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公
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所享有的权利,
《教育法》中规定了
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所应该享有的具体权利。随着社会的高速发
展,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迅速发展。
如今的大学生在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
如受
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意识都是很强的。虽然在面对这些权利时,大学生
权利意识很强,
但有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
而忽视他人的权利,
以至于为
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有的人只讲学校应为自己做什么,
不讲自己应为学校,他人,社会做什么,缺乏基本的义务观念。作为校方,我个
人认为有必要加强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宣传教育。
本人也是经历过大学和研
究生教育的过程,
我想作为一个大学生,
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
一的
,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
义务存在的必要。
权利的依法行使必须依赖于义务的履行,
义务的履行也是权利
实现的保障。因此我们既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利意识
,
,同时也不能忘记所应承担
的义务
,
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争做一个文明的,
体现时代
精神的大学生。
同时,
大学生在追求自己的权利时要遵照客观性原则。
不要盲目
的追求权利
,
在追求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应当要客观的正视权利和义务,做出充分
的理性思考,意识到自己所追求的权利是否是客观可行的。
,
能否正
确地认识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作为老师,我们更应
该清楚明确作为学生的权利义务,
享有什么法律权利,
正确认识大学生的权利和
义务,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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