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的职称有哪些
大学教师的职称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1、助教
助教,是大学教师职称的最低等级,是高等学校教员老师中职称低于讲师的一种初级职称,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或不能教授全部一门学科的课程,应跟随讲师或教授批改作业,辅助其教学。
2、讲师
讲师,是高等学校中职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师。讲师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
讲师任职一般基本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②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③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3、副教授
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之一,高等学校教师的学衔或职务名称之一。一般来说,可以衡量教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多为大学教师,仅次于教授。
副教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某些学科的讲授,和教授共同指导或单独指导学位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欧美一些国家的大学规定副教授必须在一定年限内作出教学和科学研究上的成就,方可升任教授,否则离任改就其他工作。
4、教授
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
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学里针对他们所擅长的领域开课、或授与学生专业训练,如科学和文学等领域。另外教授也必须深耕自己专精的学科,以发表论文的方式来获得商业上的合作机会(包括了政府在科学上的顾问、或是商业发明等),同时训练自己的学生将来有足够的能力与他们交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