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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引进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及就业工作有关问题

桃子7个月前 (04-22)阅读数 4#大学排名
文章标签青岛市

一、积极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引进研究生不分性别、不分专业、不限时间、随到随办,对我市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引进的博士继续实行政府资助经费的政策。放开接收本科毕业生,只要落实了接收单位,不受专业、性别和生源地限制均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对我市紧缺急需的专用专业的非青岛生源的国家统招专科生,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可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落户。外地生源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须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

青岛市引进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及就业工作有关问题

二、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各有关部门要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大力支持和扶持。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2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才服务部门要做好人事代理工作,保留其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对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推进"村村有大学生"工程,五市三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村级组织和村办企业工作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所在区、市事业单位工作。在农村工作期间,户口和档案关系存放在区市人才交流中心,工资及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一般不予流动,对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五市三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市范围内的调整改派,跨区、市的调整改派的,经双方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网上解约、签约手续后,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跨省、市改派的须通过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学校不得收取改派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上解约后,要在6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扣留毕业生的档案,毕业证书等证件。

四、亦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签发到具体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应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然后持上述材料及本人留存的就业协议书、学历和学位证及接收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报到证明信,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青岛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报到证未签发到具体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应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先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再到具体接收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市生源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师范类毕业生,应分别在青岛市毕业生就业网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报到、落户登记后,持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生源地市、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就业网

毕业学年大学生可以落户青岛吗

可以。根据《关于毕业学年大学生在青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青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等可直接申请落户青岛。

毕业学年大学生可以落户青岛吗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毕业学年大学生可不可以落户青岛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毕业学年大学生可以落户青岛吗

 可以。根据《关于毕业学年大学生在青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以落户青岛。

 

 一、毕业学年大学生在青落户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一)在青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二)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就读高校参考国家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外国高等学校名单)。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落户程序

 (一)学籍确认

 符合条件拟落户的大学生登录 “青岛人才网” (http://rc.qingdao.gov.cn/)或关注 “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青岛人社·学历汇” ,进入学历学籍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大学生上传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照片, 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确认;国 (境)外大学生上传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证明 (附中文翻译件)、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和身份证原件照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确认。

 (二)资格审核

 大学生完成学籍信息确认后,通过 “青岛人才网”或 “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 “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选择 “学历学位人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落户资格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给市公安局。

 (三)户口迁移

 1、资格审核通过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落户申请,由所在院校登记制作花名册 (按入学时间分类登记)、收集学生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报院校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派出所根据落户资格审核名单核实,符合条件的开具准迁证,省内户籍大学生通过网上推送准予迁入信息。准予迁入落户的,由所在院校收集大学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本人内页)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统一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资格审核通过的本市以外 (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根据公安落户办理指南,可持相关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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