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大学者顾抨击科举制度
相信我们从小就听过一句谚语,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出自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顾。明代何、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儒学。
顾雕像
顾,1613年7月15日生于苏州昆山。顾江,原名钟卿。但出于对文天祥门生王人品的敬佩,改名叫顾宁仁,署名姜子善。学者们称他为林挺。
顾年轻时读书非常刻苦,也努力学以致用,取得了很大的文学成就。值得一提的是,昆山被清军入侵时,他立即参军。当时加入反清叛军,抗击外敌入侵,保卫祖国和平。但由于敌我力量悬殊,斗争失败,最后他辗转南北,于1682年2月15日死于曲沃。
后人将顾的遗体运回江苏昆山的故居,并在昆山为顾修建了墓地。墓园内有顾氏宗祠、顾氏陵墓、顾氏居所,为后人了解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顾不仅具有极高的爱国情怀,而且深受后人的尊敬和爱戴。然而,他在文学方面的成就仍然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他写了《军事系统论》、《形式主义论》等书,对后来的政府和企业管理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顾为什么要批判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在我国历史上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实际上在中国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顾的一生是一个科举制度低下的时期。顾强烈抨击科举制度,那么顾为什么要抨击科举制度呢?
顾摄
首先,顾认为科举制度的实行其实是难以接受的,因为顾认为科举制度的发明其实是社会发展的倒退。人们在科举制度上崇尚儒学,却不能有自己的发展和创新。所以顾在这一点上是非常反对科举制度的,这也是顾抨击科举制度的原因。此外,科举制度虽然在最初为国家选拔人才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学生受到单一教学的束缚。读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升官发财。这与所提倡和推崇的关爱思想大相径庭,即要应用于实践。甚至吊诡的是,顾如此反对和批判科举制度。在思想上,他认为科举制度其实是一种束缚人思想的方式。社会长期得不到创新,就发展不起来。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顾攻击的不是这种选官方式,而是这种只崇尚儒学的考试方式。这就是顾抨击科举制度的原因。
从顾抨击科举制度的原因来看,顾当时的思想是比较先进的。
顾名言
他是明末清初著名的经济学家、音韵学家、思想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晚年顾开创了清代朴学的风气。他主要是以自己的行为为耻,学习文章,学以致用,注重向世人学习。顾的31条语录在当时也是非常震撼的。何、王夫之、黄宗羲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儒学。
顾画像
像《日之路》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本知识录》卷十三《廉耻》说“故士大夫之无耻,为国之耻”;人不应该从小学习,也不应该骄傲自大。辞职的主要原因是,虽然复杂简单,但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因为财富和荣誉,生命是短暂的,但荣誉的名字是长寿石。为了保护世界,普通人廉价而负责。礼仪、正义、诚信是四个维度。天地有勇,山国有庙,奢侈品有。我要让东海平静,让它保持平静。人不应该从小学习,也不应该骄傲自大。不便宜就什么都拿;如果你不感到羞耻,你会做任何事情,等等。顾《日之路》有句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顾墓园的12块石碑中,这几个著名的字最为突出。他的大部分名言都是在时事令人悲伤的时候写的。
主要作品有《世界郡县病书》,《虞照志》,《日陆贽》,《谷音表》,《世本音》,《唐云正》,《音武雪书》,《易云金》,《银轮》,《金史文集》,0700。
顾可以说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他的人生发生了变化,在清初开辟了一条新的求学之路,成为大师。他被誉为“清代学术之祖”。
顾的故事
顾于1613年出生于明朝。他对自己国家的典制、天文图像、河套、县市故事、音韵训诂、百家军学史派都有所研究。晚年为清朝开创了一条新的治学之路。他被誉为“清学始祖”,成为一代宗师。后来他在清代营造了沉闷的学术氛围,写了很多悲壮的诗。
顾画像
代表作品有《汀林诗文集》、《日之录》、《韵正》、《古音表》、《原诗音》、《唐云铮》、《音论》、《金石录》、《林挺诗集》。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辗转反侧。他从小就一直努力学习。14岁时,他获得了各种资格证书。14岁时,他把“为自己感到羞耻”和“懂点文学”定为学习目标,但总是失败。7岁开始写《郡县病志》,《虞照志》。1641年,他的祖父顾绍福病逝。1643年,他通过捐款成为皇家学院的学生。
明末,清兵入关后,加入南明朝廷,任军务司。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弘光的小法庭上。但在他们进入南京之前,南京已被清兵占领,两次反清运动暴露无遗。
在这个战争年代,家庭纠纷一直在进行。为了争夺财产,顾的叔叔与叶家勾结,故意侵吞财产。抢劫纵火后,遇到叶芳恒,想自残,只好“把太阳穴上的毛一点点拔掉,做个商人”。
1653年,以顾为首的反清团体全部被揭露。他于1654年被监禁。他的朋友李银河等人于1657年从监狱中被解救出来。1682年,他在山西一个朋友家上马溜了。他无法从疾病中恢复过来,最终死去。
清朝科举制度的考试程序有哪些?
19世纪60年代后的洋务新政、19世纪末的戊戌新政、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每两次新政相隔的时间不到5年,可谓是一浪接一浪,一浪高过一浪。这是因为,晚清时期的中国所面临的确实是“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族危机日益加重,社会危象一再显现。传统的社会制度在危机面前破绽百出,捉襟见肘,陷入难以应付的窘境;对于当时的统治者来说,只有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才是出路。在中国历史上,也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变法”、“新政”有如晚清的“变法”、“新政”这样规模宏大,所要改革的不只是某一项制度,或一个领域,而是广泛涉及各个领域,更新多项制度,且深及数千年传统,而且三次新政环环相扣,层级递进。
一
洋务新政是晚清时期的第一次改革运动。这次改革运动的背景,是许多官僚士大夫所熟悉到的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所面临的“大变局”。时代变了,统治手段也必须有所变。所谓变,亦即以传统为对象的改革,但任何改革又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如同历史上任何改革一样,洋务新政也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这里所说的传统,主要是传统的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所谓政治资源,是指这次改革运动是由封建官僚阶层中的一个政治派别,利用手中所把握的国家机器进行的。一次面向近代的改革却让封建官僚派别来主持进行,这实在是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悲剧,是时代和社会无奈的选择。西方侵略所造成的民族危机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中国人尽快摘取近代文明果实;西方的侵略中断了中国社会以渐进方式走向现代化的可能,从而使中国社会呈现出现代化的需要与条件(包括物质的、人才的、观念的条件)严重脱节现象;西方文明的输入又向中国提供了一条从“旁门斜道”跃入现代化轨道的途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只能由当时的政治精英——洋务派们领导这次改革运动。所谓文化资源,主要是指这一次改革运动的思想基础仍是传统的“经世致用”、“穷变通久”理论——“经世致用”理论使一些封建官僚开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并引进西学,“穷变通久”则推动封建官僚们走出固步自封的圈子,加入时代潮流。尤其是传统的“本末”、“道器”、“体用”理论架构,为“中学”与“西学”的联姻架起了桥梁。
当然,洋务新政更多的是突破传统。
洋务新政的口号是“师夷智”、“求强”、“求富”。所谓“师夷智”,实际上是公开承认西方文化比华夏文化强,这是对“用夏变夷”理想的背离,是“天朝”观念体系的瓦解,是中国开步走向世界、走向近代的起点;所谓“求强”,其实质是以功利主义原则取代了传统的泛道德主义原则,对西方(近代)文明的赞赏和追求战胜了“以忠信为甲胄,礼义为干橹”,立国之本“在人心不在技艺”、“尚礼义不尚权谋”①之类的梦吃;所谓“求富”,更是在事实上对“义利之辨”、“重本抑末”之类的封建主义伦理原则的否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文明的肯定和向往。
洋务新政确立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纲领。尽管这个纲领招来了后人的许多批评,但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这一纲领在承认了“中体”需要西学扶持的同时,让西方文化在中国有了输入的通道和立足之地。我们在批判“中体西用”是洋务派妄图采用西学维护封建主义之“体”的同时,也要看到,当洋务派一手护“中体”、一手抓“西用”之时,实际上是让自己的肩膀充当了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洋务新政的主要目的是“强兵”,其主要内容是以“强兵”为中心的近代国防、工业、交通、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事业的建设。活动内容是围绕着目的转的,但这里活动内容的实效和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洋务派的主观目的范围。洋务派建起的江南制造局、京师同文馆、唐胥铁路,组织翻译的《化学鉴原》这类“西书”,其最大的成果并不是生产出了坚船利炮,而是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播下了现代文明的种子;其最大的意义并不是产生了“强兵”的效用,而是在古老的封建主义的“体”上撕开了一道口子,开动了现代化这辆列车。
当然,站在后人总结历史经验的立场上,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批评洋务派“只袭皮毛”;但假如从当时中国“一统天下”的小农经济、儒家文化所营造的软环境看,从当时中国的时代条件看,就不能不承认,洋务派不可能具备日本明治时期维新志士那样的能力和魄力,他们的熟悉能力、行动能力和魄力,都只能及于资本主义文明的“皮毛”。穿透这层“皮毛”而触及资本主义文明本质的历史任务,只能期待于后来者。
二
人们一般都认为,戊戌新政是甲午战争及战后民族危机刺激下的产物,但这里只说对了事情的一半。这事情的另一半是,戊戌新政在很大程度上更是洋务新政播下的现代文明种子的提前收获——洋务新政中成长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培育出来的近代政治和伦理观念,所引进和传播的化学元素、生物细胞、天体演变、地质变迁及“以太”等科学知识和观念,所教育和培养的完全不同于旧式士人的一代青年学子,所诱导出的“兴西学”、“兴工商”以至“兴民权”说的社会氛围等等,正是戊戌新政得以开展的物质的、精神的基础。
但戊戌新政不只是承继了洋务新政的遗产,也不会简单地重复洋务新政,更多的是对洋务新政的超越。
戊戌新政的口号是“保国”。这个口号很大程度上是维新派为当时的变法运动统一战线制定的口号,它的内核是近代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精神。而且在这个口号的后面,还有更为真实的“兴西学”、“兴民权”、“开民智”口号和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制度的目的,更能代表这次新政的方向,标志着中国已进入完全意义上的早期现代化运动。
戊戌新政已有较系统的近代思想理论作指导,即从西方引进的进化论。这一理论在当时至少包含着三层意义:“变”的哲学思想,即社会必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理论,作为推行新政的哲学依据;“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说,即民族间生存竞争的“天演”理论,用以激发全民族通过变法以强国、救国;社会有机体论,即认为国家作为一个生物机体,其“细胞”是国民,国民的强弱决定着国家的强弱,从而为“兴民权”、“开民智”说提供理论依据。
戊戌新政的主导力量是维新派,他们的社会基础是当时的新兴社会力量——资产阶级。而且就维新派成员本身来说,其知识结构、观念结构,尤其是政治理想都已背离传统,这就使维新派从根本上区别于封建官僚的洋务派,代表着新的社会方向。但是,他们人数很少,在变法运动中只能采取“上书求变法于上”,“开会振士气于下”②的方针,即依靠皇帝,团结士大夫进行变法。因此戊戌新政的主持者是光绪皇帝和一群拥护他的士大夫。这同样是戊戌新政区别于洋务新政的一个重要方面,说明在欧风美雨的击打下,封建统治集团分化的裂缝已延伸至最上层。而且,光绪帝及其在士大夫中的拥护者们已经不满足于前此洋务派变法的范围,基本上是按照维新派的设计进行变法。这就改变了洋务新政中那种完全由一些督抚进行的局部的、各自为政的、浅层次的变法的状态。
戊戌新政的内容更为广泛,也更加深入,不仅已涉及洋务新政所没有的政治领域的改革——开制度局以统筹全局、改革官僚机构等,即使是延续洋务新政中的经济、文化教育领域的改革,也更有广度和深度——经济领域不仅提出要发展工商实业,还设立了保护工商实业的农工商总局、铁路总局、各省商务局,颁布“振兴工艺”的章程;在文化教育领域,所兴办的已不只是培养洋务专才的专科学堂,而是面向国民教育(“开民智”)的大学堂、中小学堂,并且还向最顽固的科举制度开刀——公布废八股改试策论。这种广泛、深入的变法活动,正反映了维新派所追求的是“全变”——系统的、全面的社会变革,而不是洋务派那种零敲碎打、补苴罅漏式的变法。
戊戌新政已达到相当程度的社会动员。在戊戌新政开始后的一段时间里,在维新派的大力宣传、鼓动下,不仅光绪帝及帝党官员参与了变法,包括洋务派在内的官僚集团中的许多人、各个地方的爱国士绅,甚至慈禧太后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变法,使变法运动拥有比较广大的群众队伍;戊戌新政的进度也是惊人的,在“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③的熟悉和“大变”、“速变”、“全变”思想的指导下,短短的百余天时间里,大到设制度局以议政,小到整修京师街道,艰难如废八股改试策论,激烈如罢免礼部六堂官等等,百余道变法诏令,牵涉到所有领域的改革措施几乎是一齐出台,用今天的话说是“大干快上”。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变法的群众基础的争取、与变法的速度和广度的追求竟成反比,社会动员与变法运动的深入和扩大却成为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年轻的维新派与同样年轻的光绪帝选择了后者,结果是失去了前者——当变法运动以加速度深入触及到官僚机构、科举制度、旗人生计等方面的变革时,原来的许多支持者疏离了变法运动,并且成为反对派,与顽固势力一起扼杀了戊戌新政。
今天作为我们这些可以安坐在书斋中一笔一划写文章的后人,在潜心研究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维新派变法措施过激,导致戊戌新政的失败。但作为今人,我们更应当以客观的态度,对前人多一分理解,而不要一味指责维新派失策。因为,在“瓜分豆剖,渐露机芽”,“虽救火追亡,犹虑不及”④的形势下,有几个中国人愿意按部就班、从容不迫地慢慢来?在全面落后于西方的中国,改革者所碰到的是一团乱麻,“一行变甲,当先变乙,及思变乙,又宜变丙”⑤,在短时期内有谁能理得清这个“胶葛纷纶”的头绪?若枝节为之,与洋务新政又有什么区别?又有谁敢保证,先立“甲”而“甲”必定能生存下去呢?当中国人面对西方国家所展示的富强全景图时,有几个中国人不想全盘照抄,以使祖国在“优胜劣汰”的民族生存竞争中成为胜者呢?
三
戊戌新政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被基本推翻,慈德太后及其所代表的顽固派不仅否定了戊戌新政,而且重新又仇视一切洋人、洋事物,甚至要“剿灭”或赶走一切洋人。这实际上是把历史的车轮又倒退到了洋务新政以前。慈禧太后及顽固势力的倒行逆施,不仅受到维新派的严厉抨击,也引起了洋务派所反对,并且遭到了洋人的打击。结果,在庚子年的八国联军战争中,慈禧太后及其所代表的这股势力几乎被洋人所“剿灭”。这无论对朝廷、对民族,都是又一次的“创钜痛深”,又一次的生死存亡考验。也就是说,“庚子”是戊戌以后大清国历史车轮倒退的最底线,这以后只能是掉头再往前进。1901年1月29日,即清政府公布接受《议和大纲》的14天之后,诏今变法,开始了晚清第三次新政,史称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与前两次新政一样,指导思想是“中体西用”:“不易者三纲五常”,“可变者令甲令乙”⑥。但这只是清王朝的一厢情愿,无论是从时代潮流还是社会要求看,庚子以后的变法不仅不可能停留“令甲令乙”式洋务新政水平上,也不能仅仅重演戊戌新政。所以,清末新政比两次新政都前进了一大步。
清末新政的主导力量最初是洋务派,这是历史车轮重新启动时的必然现象。1901年7月,张之洞、刘坤一联名递上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是为代表。在这份对新政初期起指导作用的奏折中,张、刘代表洋务派提出了设学堂、改科举、去书吏、汰绿营、劝工艺、定商律等要求,被慈禧太后全部采纳,并照此实行。于是,曾被慈禧太后推翻的戊戌新政成果重新一一显现。但只是开端,曾被壅堵截流的社会变革潮流一旦决堤放行,其汹涌迅猛之势是洋务派所无力驾驭的。不久,立宪派取代洋务派承担起指导变法的历史任务。立宪派虽然可以说是戊戌年间维新派的发展,但与维新派已有很大的不同:立宪派已有更宽厚的社会基础,其主干部分是数量日渐扩大,且日趋觉醒的资产阶级;其政治改革主张更为明确、成熟,尤其是君主立宪制方案已相当完整、清楚,且内容充实;其思想理论基础已是引自西方的系统、完整的近代政治学理论,基本摒弃了传统的经学;在组织形态上,立宪派已成立了众多的近代政团组织,如“预备立宪公会”等;其政治行为已基本具备近代型态,如:凭依合法政团,利用合法讲坛(如咨议局、资政院),运用集会、游行、请愿、书刊宣传等形式进行政治斗争。
清末新政的主持者仍然是清朝政府,但已不像前两次新政那样只是统治集团中的某一个政治派别(如洋务派、帝党),而是由整个统治集团主持变法。因此,在朝廷内部已经没有要不要兴西学、要不要变法这类争论,而只有变法的快慢、立宪早迟的分歧,以及利益分配上的争夺。无论是变法,还是立宪,几乎已成为君臣上下一致的呼声和行动。
与此相适应,清末新政已达到较广泛的社会动员,上自慈禧、光绪、王公大臣、下到士绅、商人、学堂师生及一般市民,都以高涨的热情和自觉的行动积极参与这场政治变革运动,其社会动员的广度和深度是中国历史上所不曾有的。而且,与前两次新政完全是自上而下进行的方式不同,清末新政在自上而下启动之后,基本上是自下而上地由民众推着政府往前走。当这个政府终于推不动之时,也就是从新政转向“新政府”之时。
正因为如此,清末新政中社会变革的广度、深度是前两次新政无法比拟的。在十年时间里,几乎同时进行了教育制度、军事制度、经济体制、财政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直至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广泛、系统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各个领域的改革不仅各自留下了许多有形的成果——这些成果大多被继起的民国所接受,取得了中国早期现代化运动过程中的最大的实绩;而且还产生了许多无形的成果,如:加速了社会的分化,新的社会经济成份和社会力量加快成长;促进了政治力量的分化和组合,代表社会进步方向的政治力量得以更快地壮大;推动了社会观念形态的更新,近代文化和思想在逐渐扩大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这些无形的成果比有形的实绩更有意义。
所有这一切,实际上已远远超出了“令甲令乙”——“中体西用”的范围,也可以说已超出了一个依靠传统农业经济、儒家文化为生的封建朝廷所能承受的范围。接下来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政府彻底地自我改革,改造成能承担近代政治的载体;要么让位。衰朽老迈而昏聩的清王朝不愿、也无力做到前者,那么只能让后者选择它。这是历史、社会、人民的选择,不是孙中山及其革命派所独能为;不是革命中断了改革,而是清王朝不愿、也无力继续改革而迎来了革命。
四
清王朝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应当承认,它的三次新政的成果,的确是一笔颇有价值的历史遗产,因为这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起点,或者说是最初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经由清政府的三次新政,在数千年小农经济一统天下的中国,创建了一批军事工业企业、民用工业企业,以及近代开矿、交通、通讯、金融业设施和企业,成为中国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清政府还制订、颁布了一批适应或有利于建立、发展近代工商业的政策和法规,它也是中国建立近代经济体制的起点。
在军事领域,清政府从西式武器的购买、制造,到新式陆军、海军的编练,以及近代型军事人才的培养,近代军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从而初步建立了一个近代国防体系。尽管这个体系在当时是内战有用,外战无用,但它究竟是中国军事现代化的开端。
在文化教育领域,清政府从洋务新政开始创建培养洋务专才的军事、外语、技术类的新学堂,到第二、第三次新政在全国各地日益广泛地建立旨在普及国民教育的普通学堂,不仅使近代学堂遍及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一个近代教育体制:从幼稚园、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直到大学堂,以及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师范教育、留学教育,还建立了近代教育制度和教育机构,并且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出了第一批科学技术人才。
在政治领域,清政府从建立总理衙门开始改革政治制度,通过三次新政,尤其是清末新政,基本打破了沿袭了两千余年的君主专制政治体制,初步建立了一个近代型的、已显三权分立雏型的立宪政体:作为向国会过渡的资政院,以及内阁、大理院,在地方也建立了向地方议会过渡的咨议局,在全国范围推行了地方自治制度,并且还制订了近代法律,其中有宪法大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律师制度,中国政治开始向法制化、民主化迈进。而且这一政治架构,基本上被民国所接受。中国政治的现代化由此起步。
这幅晚清改革成就图谈不上宏伟壮观,但的确使人耳目一新,因为它使传统中国展现了新图景。但假如从当时中国社会的要求看,假如与同一时代进行改革的日本等国的成就相比较,就不能不认为清政府的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之所以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从国际形势或国内形势看,由于清政府的一误再误,已经错失了改革的最好时机。至20世纪初年,太沉重的民族危机、太尖锐的社会危机,以及飞速发展的社会思潮,与清政府这架政治机器的陈旧、锈坏和运转不灵之间的反差太大,清政府主持的改革已无继续推进至成功的可能。也正因为它的不成功,正因为它已没有再向前发展的可能,才会被更高层级的资产阶级革命所取代。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三个系列。在这三个系列中,秀才系列和举人系列的考试均与“学政”这一官职有关。
清代的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管理教育和科举事务的官员,其制源于宋代。宋代曾置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之学政,并巡察所部儒师之优劣、士子之勤惰。明代除在各省设置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之外,还分设各种道员,其中有一种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的道员,称提学道,一般由京朝官简任。这种制度在清代继续沿用,雍正后统称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称“学政”。学政多由朝廷在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选任,由其他京官选任者也带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由于学政还兼有在派往省份考试武生的职责,因而又加提督衔。清代的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的八月简放,其基本任务有三个:第一是主持“院试”(详下文),录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第二是主持各地检验生员学业的“岁考”;第三是主持作为乡试预备考试的“科考”。学政系朝廷使节,不受督抚节制,地位很高。下面将科举制度中生员、举人和进士三个系列的考试程序做一个大致的叙述: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学政按临各地,除主持童生入学考试外,还负有整顿学风、检察生员品行和考察生员学业等责任。为此,他还须主持以下活动: 科举考生雕像
1.观风、谒庙和放告。学政按临一地后,往往首先拟出经解、策、论、诗、赋等题目,令生员和童生选作,有时也就近到书院考试生童。这些活动旨在考察各地文化风俗,称观风。院试进行之前一日,学政着朝服谒文庙,在大成殿阶下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升明伦堂,由学官宣读朝廷颁布的旨在规范士子品行的《卧碑文》和《圣谕广训》,诸生肃立环听;此后,由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四书》一章。讲书结束后,根据察访结果对品行学业优劣生员当众予以奖罚;然后查看文庙围墙,倘有破损,即令修理。谒文庙后学政回府州县官署放告,即准人民申诉冤屈,控告不法文武生员、贡生、监生。控状无关学校者不予受理,交当地知府处理。贡生、监生和文武生员犯法,其情节轻者惩戒,重者斥革。
2.岁考。学政到任后第一年按临各地,在主持院试之前对生员进行考试,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称岁考。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3.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七月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录科各省有定额。所谓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有些人员,可以不经科考、录科、录遗而直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这些人中,现任学官准由学政直接送考;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直接送考;正印官胞兄、弟、子、侄中随官员在任读书的贡生、监生,准许本官申送参考;学官、州县佐贰由本任地方官申送参考。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 ———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1.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2.乡试的参考人员。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3.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 “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4.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5.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6.乡试的中额。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4.朝考。殿试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四)武科考试。
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8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五)制科。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四、清代科举制度的废除
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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