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清有什么区别
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清主要存在着金融、资金灵活性及风险不同这三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1、从支付的金融来看
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
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看
分期付款者对资金的运用较具灵活性,因为分期付款者除前期支付的金融外,还能保留大笔现金,如果此时恰有好的投资机会,他所获取的收益有可能大大弥将将付出利息的损失。
而一次性付款因为款已付出,故而当有好的投资机会时,便有可能失去良机,错过极佳的赚钱可能。虽然一次性付款之后,购房者仍然可以将房屋抵押出去,换取可支配资金,但此时所付息不说,由于银行投资机会转瞬即逝,所以不如分期付款者来得快捷、灵活。
3、从风险的角度来看
分期付款的风险较一次性付款为大。因为分期付款总金额较一次性付款金额为高,故而投资成本大,同时还需要提防利率的波动。如果利率在付款期上调,则分期付款者将房屋抵押出去时,不如一次性付款者来得痛快。
由于要定期还款,这就使得分期付款者必须保留一定的款项,用来支付还款金额,这时其资金灵活运用的性质就多少有所限制。而一次性付款者由于款已付清,所以可以比较轻松地将房屋抵押出去。
百度百科-一次性付款
百度百科-分期付款
请问郑州的按揭的房产证和一次性交清的房产证内容有什么区别?
一、结算与付款的区别:
1、结算是对一个时期内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方面发生的经济收支往来进行核算和了结。包括两个过程:核算、付款,也就是核算准确之后再进行付款。
2、付款是结算的一个环节,是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二、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
2、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扩展资料
结算作用有以下:
1、便利商品交易,缩短结算过程和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加速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从而节省大量的流通管理费用,并有利于加强对市场货币流通的管理。
3、通过结算过程,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统计、反映和监督。
结算与付款的举例,某合同中关于结算与付款的条款如下: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货到后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扣除质量不合格部分)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货款。双方结算完毕后,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规定的发票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须在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
二.付款方式: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规定的发票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须在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
三.甲方转账付款至乙方账户,不接受委托付款。
百度百科--结算
百度百科--工程价款结算
百度百科--工程付款进度
你好,郑州市的按揭房产证和一次性交清的房产证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但是,在房产证附记中会注明你何时在哪个银行做的抵押,抵押时,你对这个房产使用的权限是多少。然后就是抵押的年代,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在房产证的第二页显示有字第多少号,显示房屋坐落位置,登记时间,规划用途,还有就是房屋状况(总楼层,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土地状况一栏都是空白的。(我说的是现在新下发的房产证,以前的和现在的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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