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学生
国家学生体质大学生健康标准有下面这些:
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测成绩达到或超过良好,有资格参与评优与评奖。
以往,学生的体测按学段分组,每组除了身高、体重、肺活量必测外,还有一些可选项目。新《标准》取消选测。
在分组上,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在各组中,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都是必测项目。在大学生和中学生中,男生必须测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女生必须测800米跑和1分钟仰卧起坐。
《标准》指出,体测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对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的学生,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014年新出台的《标准》,取消了选测项目,中学生和大学生必须测长跑,初中以上男生必须测引体向上。
《标准》规定,学生毕业时,体育成绩和等级,按照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加上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成绩达不到50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也就是说,拿不到毕业证。
《标准》要求,初中、高中、大学学生的必测项目全部一致: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另外,各个测试项目都设置了具体的标准,比如,50米短跑,大一、大二的学生,男生超过9.1秒就为不及格,女生超过10.3秒为不及格;大三、大四的学生,男生超过9.0秒则不及格,女生超过10.2秒为不及格。
如果想评优,体育测试成绩评定必须要达到80分以上。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