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剥削
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上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所谓的生产资料则指的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 又称生产手段 。包括土地 、机器、设备、厂房、工具、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哲学名词
定义
剥削(exploitation)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上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剥削的产生出自于分配,不仅指消费资料的分配,而且指生产条件的分配。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
根据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利润平均化规律”的作用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价值增长量(即剩余价值量)与所投入的价值总量(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量和生产资料的价值量之和)成正比。这就必然地形成一个自然的剩余价值分配规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价值增量(即剩余价值量)将会要根据各主体所投入的劳动力价值量或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谁拥有并且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越多,谁就会分配到更多的剩余价值量。根据“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任何价值增量都由劳动者创造,都来源于“活”的劳动价值,由于生产资料中所内涵的劳动价值是一种“死”的劳动价值,并没有对价值增量产生贡献,生产资料的投入者并没有付出劳动,却得到了剩余价值,这是一种“无偿占有”,这是一种“剥削行为”。
起源
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原始氏族采取了集体协作的生产方式,不可能产生剥削。而随着生产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个体进行的劳动和由个人支配的剩余产品,逐步形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当社会分裂出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和奴隶时,人类进入了奴隶社会。奴隶制是欧洲大陆氏族制度解体后出现的第一种剥削制度,而在东方大陆上,氏族制度逐渐由公社制度所代替,产生了以公社和国家所有制的东方专制主义。
发展
继奴隶制之后 ,欧洲依次出现过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在这三种剥削制度下,剥削阶级榨取剩余劳动和产品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奴隶主的剥削采取了直接占有奴隶的全部劳动及其产品的形式。在封建制度下,封建主占有土地,不完全占有封建农奴,封建主的剥削采取了地租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进行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按劳动力的价值支付给劳动者;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发挥作用所创造的价值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这个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的剥削采取了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
消灭
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的依次更替,表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表现为历史上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是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来实现的。但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无产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必然要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
制度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剥削制度:即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这些剥削制度有着共同的本质:对剩余劳动的剥削。然而,不同的剥削制度,榨取剩余劳动的具体形式又有区别。在奴隶社会,生产资料和奴隶本身都为奴隶主所有,奴隶主的剥削采取直接占有无报酬的奴隶劳动及其产品的形式,这是一种最残酷、最野蛮的剥削形式。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榨取剩余劳动采取占有地租的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租先后采取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的具体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采取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相应地对雇佣劳动者的必要劳动则采取支付工资的形式。工资这种形式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剥削,似乎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获得了报酬;其实工资不过是工人的劳动力价格,是为维持工人生活的必要劳动部分;剩余劳动形成的剩余价值则以利润的形式为资本家所占有。剩余价值在不同种类的资本家之间以及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瓜分,又采取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资本主义地租等具体的形式。在不同的剥削制度中,都存在过从属性质的剥削形式,如商人通过不等价交换进行的剥削,高利贷者的高利贷剥削等等。
剥削
绝对剩余价值剥削与相对剩余价值剥削。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剥削方法逐渐由以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剥削转向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剥削。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方法,这是一种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根本性的革命”。它带来下列后果:A、把科学技术并入生产过程,把先进管理应用于生产过程。B、导致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的普遍规律。随着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旧的分工将会逐渐消失。C、工人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在经济繁荣时期,工人不仅必要的生活消费资料增加了,工人阶级(他们的全部后备军当前都积极参加进来),也暂时参加他们通常购买不起的各种奢侈品的消费。由此,马克思指出,现代工业从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现存形式当作最后的形式,因此,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技术基础本质是保守的。
本质
剥削的本质是压迫。是社会上的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垄断,无偿地占有没有和失去生产资料的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前提是一部分人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控制,而另一部分人却没有生产资料,后者为了生存又不得不向前者出卖劳动力。作为前者,为了显示他们具有的优势地位,并更多地占有他人的生产资料,就采取了公开的或隐蔽的,有时甚至是强制性的方式,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这绝对不是简单的人与人、集团与集团、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等等人类主体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不等价性问题。
经济学名词
剥削的种类
1.阶级社会的权力剥削
在阶级社会或特权等级社会里,特权者凭借社会制度所赋予的特权,剥削无权的劳动者和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经营者)。这种剥削制度,是一种超经济强制形成的剥削,即不是通过自愿自由的交易形成的剥削。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阶级社会,其剥削主要是权力剥削。据一些研究者说,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也是具有一定等级特权特征的等级制社会。比如,九重天的工人与九重地的农民,比如国家级、省级和地方国营、大集体、小集体制工人,其工资福利与其劳动能力和劳动贡献无关,只与其所在单位的等级有关,与父母的基因有关。
2.市场经济的垄断剥削
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拥有市场垄断力量者,包括对生产要素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垄断者,以及某种产业的垄断经营者,凭借市场垄断力量对缺乏市场谈判力量者(也包括劳动和资本等要素所有者)的剥削。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剥削,就是假定在少数人垄断土地和资本所有权,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易对一无所有(既无土地产权也无资本产权)的劳动者的剥削。实际上,垄断力量也剥削不具有垄断力的资本和土地要素产权拥有者。比如,专业知识和技术拥有者剥削劳动、剥削资本。
3.利用善价值观念绑架社会的剥削
比如,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在大家庭中流行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特别为儒家所推崇)观念。在一个这样的大家庭中,往往有一些好吃懒做者,但他们却享有其它勤劳兄弟一样的福利,甚至在家长的溺爱下享有更多。古代的这种观念到了现代的非宗法社会仍然没有改变,只不过在现代社会中变成了养懒人(懒惰的穷人)的一种制度安排,以国家税收和转移支付形式,从勤劳者和有钱人那里收税来养活一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劳动的人。一些人以**主义不能饿死人为理由,不干活却要政府必须养活他。美国一些懒惰的穷人,也利用社会的向善的价值观念,利用民主制度以选票要胁政治家出台政策养活他们。
请教:剩余劳动价和剥削各自的含义(定义),两者区别!如何理解在合资股份企业中,拿股息是否剥削?以前公私合营
依靠生产资料进行的剥削是经济剥削;
以对社会公共资源的管理权、支配权的占有为基础的剥削是超经济剥削.
历史上皇帝向老百姓收的税,官吏们的搜刮,地痞流氓收保护费,土匪强盗军阀的搜刮,监狱牢子搜刮犯人都是依靠暴力进行的超经济剥削。
西藏的庄园经济与欧洲中世纪封建庄园有许多共同点,它们都是在领主占有土地的基础上出现的,并将庄园土地划分为自营地和份地。农奴的劳役租是庄园耕种自营地劳动的来源;超经济的强制是维护庄园生产和存在的主要手段,并在不同程度上占有农奴人身。庄园主派人或设置管理庄园的机构,组织生产、对农奴实行监督,并任意惩罚、审讯,甚至处死。这些共同点可以说明他们是同一类型。所不同的是西藏庄园经济中的奴隶制残余更重。所有荒地、草场,更不用说耕地,都为领主所有,不仅不允许任意开荒,连放牧也要遵照庄园土地划分的规定。95%以上的堆穷完全没有土地,没有完全人身自由,还要长年支差,与奴隶一年到头劳动没有区别。
没有剥削是不可能的,没有剥削就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剥削就没有繁荣的社会主义经济,没有剥削就没有北京上海广州,没有剥削就没有大工业,没有剥削就没有长三角珠三角,国企央企就没有剥削吗?垄断剥削得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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