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焊工证等级怎么分

乐乐1年前 (2023-12-02)阅读数 21#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作业工种

一、分技工和技师,共5个级别。初级焊工、中级焊工、高级焊工、技师焊工、工程师焊工。

二、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备此工种的上岗操作证书(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以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具备同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工种的初级证书。

三、高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

1、具备同一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一工种的中级证书。

扩展资料

焊工操作证有很多种,因培训考核发证单位不同,证件的使用范围也不同。具体操作证分为:

一、安监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金属焊接与切割,适用于工厂、物业等非建筑工地。

焊工特种上岗操作证由安监局颁发,全国以通用的,3年年审一次。只要有专用的读卡机,就能够读出卡里面的资料,但是这个读卡机国家只给有资质的单位,比如学校,安监局等才有。查询方式也可以上发证部门安监局的网站,上输入证号查询的。

二、建筑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焊割(操作)工,适用于建筑工地的焊接切割作业,发证单位是直辖市的为当地建交委(现以上海为例,发证单位是建管委),省级单位是当地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

三、资格证?也叫职业资格等级证,发证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晋升,涨薪,职称凭审必备证书,高级比初中级工资高200-500,分技工和技师,共5个级别,证书全国通用。

焊工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四、高压焊工(压力容器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

百度百科-焊工证

区别:

①等级证不需要年审的,长期有效;

②进企业的话,电工操作是必须的证,等级证用来加工资的;

③操作证三年一次年审,有效期6年,6年后得重新考。

等级证也就是焊工证,发证机构--劳动局,是晋升,涨薪,职称凭审必备证书,高级比初中级工资高200-500,分技工和技师,共5个级别,证书全国通用。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备此工种的上岗操作证书(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以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具备同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工种的初级证书

焊工证等级怎么分

高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

1.具备同一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2.具备同一工种的中级证书

操作证也就是特种作业操作证;

获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