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授是什么官职
教授原来指教给专业知识、授课授业,后变成学官称。汉唐之后各个院校均设教授,总监院校课试实际事务管理。宋朝中间和地区的院校始设教授,元朝各界、州、府儒家文化及其明清两代的府学也都设立教授。
“教授”一词,最开始出现在汉朝。汉武帝刘彻时,官衙开设“太学博士”一职,教授学员。这时候的“教授”,是一个形容词,意为教给专业知识之意,而“博士”,则等同于如今的教授。
宋太宗阶段,皇宫子女的教师,被称作教授,教授初次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到宋仁宗时,丞相王安石实行庆历新政,文化教育上,在中间和地区的院校开设“教授”一职。
相关说明
在各界的州、县学中的“教授”,是地区专业承担文化教育事项的官方组织的首长,官职正七品,承担科举制度、文化教育内容设置、监管课堂教学组织纪律性等事务。元朝沿用宋朝“教授”规章制度。
到清朝,“教授”大概延用明朝的岗位职责,但其老师特性又变弱,增加高官特性,实际承担点评学员品性好坏、催促孩子学习等,很象如今初中里的教务主任的人物角色。
现如今的教授一词是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系中的一种技术职称,但古时候太学中则是授课的博士。如今的“教授”一词与古时候是不一样的,但大致来讲,是由古时候的“教授”演变而成的。
宋仁宗兴学后,州学才开始设置教授(应该算是一校的校长吧),掌管学生的课业问题,但是行政上仍然接受知州、通判的管辖。教授之下,另设有学正、学录、直学、司记、斋长、斋谕等职,对于为设置教授的地方,则仍由知州、通判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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