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兰州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
二、复试形式与程序
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 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 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 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于复试前收取。
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
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
5.复试应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通过笔试、现场 面试 、远程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 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复试时间、内容依不同专业而定,其中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9.如确需采取笔试的,学院须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组织网络远程笔试的,须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止答题过程中出现上网查询或向他人求助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
10.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 民族 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 就业 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大学生 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1、兰州大学新闻学考研初试科目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 202俄语或 203日语选一
③636新闻传播理论(含中国新闻传播史)
④856新闻传播实务
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综合。
2、新闻学、传播学专业参考书目: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1日第二版
《新闻理论教程》,何梓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4月(修订版)第二版
《中国新闻传播史》,方汉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二版
《新闻采访学新论》,罗以澄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修订本)
《新闻写作教程》,刘明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新闻编辑教程》,张子让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
《新闻评论教程》,作者胡文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一版
《公共关系学》,熊源伟,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第三版)
《网络新闻传播概论》,雷跃捷、辛欣,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
《新编广告学概论》,张金海、程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专业杂志:《新闻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
网站: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3、同等学力加试就是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考两门课程。同等学力是指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如果是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不需要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