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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02)阅读数 7#综合百科

法律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是:1、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工作性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为党政机关服务,为政府把关。而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是非生产经营性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2、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实际上是经政府设立和授权,承担着一定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属于社会中介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什么是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里有几层含义:(1)招 招标代理机构

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弗: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档案,依据招标档案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招标代理主要干什么

招标代理一般主要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专案的招标事宜。一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发包方案;释出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档案;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档案;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公司是做什么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式从中选择交易物件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专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专案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专案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档案中如实载明。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chinabidding/...192121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法规 招标代理: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程式: *** 采购的招标程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 *** 采购办稽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专案后,编制招标档案。 4、释出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档案,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档案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传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招标公司是做什么的

招标代理机构。就是你想通过招标的方式买东西,你们就得联络他们,出标书(其实就是设定你们想买产品的条件,标书要在网上公布),应标的(厂家或代理商或其他)看到招标公司的标书以后,花钱买一本(很便宜),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标,由专家对他们的产品进行打分。这样可以保证你们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产品。他们是搞这个的。 建议你看看我国一些法律规定,有很多。比较订的有招投标法。还有一些地方法规,也有规范性的档案等。

招标代理是做什么工作的?

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包括: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档案,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按程式组织评标,协调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关系,监督合同的履行,对招标人进行购后服务等。这些业务有的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招标代理范有的是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其他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自已提供服务量的大小,向招标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这是对招标代理机构性质的界定。

在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从业的人员就是"招标代理"人员。基本上是一个新兴职业,商业服务的范畴,前途不是很理想的。

招标代理公司的关系

一、招标代理公司作为专门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中介组织,必须具有与其所从事的招标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代理资格,并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在现行体制下,招标代理机构所从事代理业务的领域不同,其资格认定机关也有所不同。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代理公司的资格认定分为两个层次:1.从事工程建设专案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公司的代理资格按照管理许可权划分,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的办法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单独制定具体办法。2.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包括货物采购及服务等的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其代理资格的认定由国务院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这主要是考虑其他招标代理业务范围较广,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统一在法律中规定,因此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二、招标代理机构一经法定程式设立,便成为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中介公司,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不受任何行政单位的干涉。为了保证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的进行,也为了依法纠正目前实际中存在的某些招标代理公司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实行强制代理,损害招标人利益,有关行政机关也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招标代理公司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这一规定中“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这里讲的“隶属关系”,是指招标代理公司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直属上下级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主要是指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如有的招标代理公司将其业务收入的一部分上交给其依附的行政机关,作为其小金库收入等。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和有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有按照分工对其专业代理资格进行认定、营业登记和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对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领导权。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前我国现行招标代理机构的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现有的招标代理公司,有些比较规范,也有相当部分尚不规范,如有的是行政机关的下设机构,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是企业但行使行政职能,不少都隶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政企不分,缺乏统一规范。本法实施后,招标代理业应当通过整顿,逐步理顺关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成为真正独立的社会中介公司。

什么是建筑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投标法里有规定: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档案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专案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公司和招标代理公司,区别是什么?

招标禒司可能是招标代理公司,也可能是建设单位,是招标人,

而招标代理公司只能是代理招标工作的公司。如果不是他们自己要建设专案,他们不可能是建设单位和招标人。

招标公司,跟投标有什么区别

比如我家房顶想做个防水,又怕自己去找工人价高活不好,而且老婆会担心我自己说八十其实给工人六十自己挣了二十,于是找了个中间人让他找几个工人一个个问问谁干这活价格低质量好。我是业主,找的去问价的中间人是招标公司,那几个工人是投标公司,对了,老婆是纪委。

招标代理公司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多大的许可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法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代理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代理人以自己的技能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独立为意思表示。换句话说,代理人的使命是代他人为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履行债务、请求损害赔偿等。第二,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即所谓的“直接代理”。第三,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适用,仅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以及委托人做出委托授权行为是其产生的前提。最根本的一点是,代理人必须在委托的许可权范围(代理许可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只有在此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才能被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方承担民事责任。从《招标投标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如编制招标档案、组织评标、协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招标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应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基于这一考虑,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许可权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招标事宜,为招标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因此,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尽管投标人是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络的,但其代表的是招标人利益,行为后果也由招标人承担。 多看看招标投标法、 *** 采购法、18号令、89号令、3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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