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择业期内毕业生
毕业时间未满两年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未满两年的毕业生,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两年时间内,都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在国家有关规定中,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这个期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等于已经找到了工作单位落实了工作,原则上已经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该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和职业规划的制定,积极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争取早日实现就业。
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未满二年的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毕业生离校前,如果毕业生与某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但这份协议并没有安排具体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而是要用学生的毕业证由单位到人事局去办理正式接收手续,那么这部分毕业生是不享受未就业补贴的。
如果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前与某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但单位并没有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岗位和工作地点,或者约定了岗位和工作地点,但毕业生不愿意服从安排,毕业后没有到单位去报到,那么毕业生就享受不到未就业的补贴。如果毕业生与某单位签了就业协议,而且协议中约定了具体的岗位和工作地点,那么毕业生是享受了未就业的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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