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隶书,行书,篆书各有什么特点
(1)楷书又称正书,或称真书。其特点是: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始于东汉。楷书的名家很多,如“欧体”(欧阳询)、“虞体”(虞世南)、“颜体”(颜真卿)、“柳体”(柳公权)、“赵体”(赵孟\)等。
一般说来,写小字与写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则上是:写大字要紧密无间,而写小字必要使其宽绰有余。也就是说:写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写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局促,故古人所谓“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写小字的重心与笔画的配合,则与大字无大差异。至于运笔,则略有不同。小字运笔要圆润、娟秀、挺拔、整齐;大字要雄壮、厚重。大字下笔时用逆锋(藏锋),收笔时用回锋;
小字下笔时则不必用逆锋,宜用尖锋,收笔时宜用顿笔或提笔。
(2)隶书基本是由篆书演化来的,主要将篆书圆转的笔划改为方折,书写速度更快,在木简上用漆写字很难画出圆转的笔划。
隶书是汉字中常见的一种庄重的字体,书写效果略微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它起源于秦朝,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也有说法称隶书起源于战国时期。
隶书结体扁平、工整、精巧。到东汉时,撇、捺等点画美化为向上挑起,轻重顿挫富有变化,具有书法艺术美。风格也趋多样化,极具艺术欣赏的价值。
(3)行书是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可以说是楷书的草化或草书的楷化。笔势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要求楷书那样端正。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行书大约是在东汉末年产生的。
(4)篆书是大篆、小篆的统称。大篆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它们保存着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点。小篆也称“秦篆”,是秦国的通用文字,大篆的简化字体,其特点是形体匀逼齐整、笔划圆转流畅,字体较籀文容易书写。
隶书和篆书的区别
汉字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先后出现过5种主要字体,即人们俗称的:真、行、草、隶、篆。这5种字体,在中国书法史上都占有着重要的位置。
真书,又称正书,也称正楷、楷书。在真、行、草、隶、篆5种字体中,真书是产生最迟的一种,直至今天人们仍在使用它。真书的出现,是在汉代隶书和草书使用阶段开始产生的。它的优点:一是方便书写,简省改变了隶书的波磔,二是匡正了草书的无固定标准,结构不严密的弱点。总之,真书在汉代末期出现时,就逐步舍弃了篆书与隶书的环转笔势。它的形体方正,笔画平直,易认易识,为人们所乐于接受,就成了书写的楷模,所以又称做楷书。由于真书的应用范围广泛,书写时可大可小,又有小楷、中楷、大楷、榜书等不同的功用和称呼。
行书,是一种处在真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它比真书书写起来迅速,比草书字体容易认识,在日常应用和书法活动中被大量使用。在行书当中,按照它的书写形态区分,偏于楷法的称为“行楷”,草法采用多的则称为“行草”。
草书,是人们在书写实践中为了追求方便、快捷而创造出来的,以后在书法艺术活动中,为历代书法家所重视,得到不断的发展。草书是伴随着隶书同时出现的,约产生在秦、汉两代相交的阶段,称为“草隶”,就是书写潦草的隶书。以后又由“草隶”发展到字形较为成熟的每字独立不相连的“章草”。相传在汉末时,书法家张芝又把“章草”字的隶书笔意舍弃,采取偏傍相互借用,书写时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牵连相通,创造成了至今仍在流行的“今草”。俗称的草书,一般就指“今草”这种字体。唐代的书法家张旭与怀素在写“今草”的过程中,更把草字加以放纵,书写时笔势连绵,一笔写出连带的数字,字形的大小偏正变化多样,又形成了“狂草”。
隶书,是从篆书演变而来的一种字体。它简化了篆书的繁难字形,又把篆书的圆转笔画变为接近方折,在字形的结构上完成了由象形性变为笔画性的演化,书写时比篆书方便,为以后真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隶书的出现是在战国末期,早期的隶书还存有篆书的形迹,发展到东汉时已完全成熟,并被广泛使用。隋、唐以前把隶书称为正书,唐代有“今隶”字体,指的是真书。
篆书,一般指的是包括大篆与小篆两种字体。大篆是早期的篆书,又称籀书,主要是指青铜器和石鼓上的古文字。大篆宽泛的涵义连甲骨文字也算在其间,可知大篆是一种字形并不一致的字体。小篆,又称“秦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推行统一文字的结果。秦代是以小篆作为正字使用的,它结束了秦以前文字混乱的局面,汉字的规范性也是自小篆出现后开始的。
1.篆书分为大篆和小篆。大篆在秦以前盛行,相同的字在七国写法有差异。以竖长型为主,比较象形化,主要以粗细均匀的线条组成。到秦代统一为小篆。
2.隶书在汉代开始盛行一直到魏晋前期。字体笔画比较接近楷书,比篆书简洁很多,以扁长为主。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