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和出院的报销区别
法律分析: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转外就医和异地就医的区别
自己转院和医院转院的报销没有区别。
直接转院和出院再入院的报销是一样的。住院报销的,申请人携带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自己专院和医院转院的办理转诊转院报销所需材料分别是: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
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综合所述,以上就是对于转院证明开具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转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必须要有医院同意、病人情况等多方面考虑后在能开具,这也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规范医院的管理制度,转院证明怎么开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要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什么是转外就医?
当地参保人员在当地就医,当地的医院处理不了,转到异地医院治疗或是在异地工作突发疾病需要在异地医院就医的都称为转外就医。“转外就医”又叫“异地转诊”,指我市参保人员发生重大疾病,因诊断不明或病情复杂等原因,需从南京转到异地就诊的情形。
参保人员携带经审核确认的《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就近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为1年,周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可凭外地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
什么是异地安置?
当地的参保人员,由于退休或跟随子女在异地等原因,需要长期在异地居住,办理长期居住转院审批表,需要在异地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安置。
一般情况下,转外就医和异地安置住院门槛费要比在当地住院的门槛费高,转外就医住院的门槛费又比异地安置高。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a刷卡直接结算
b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一家就诊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异地就医直结算流程怎么走?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2、选定点
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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