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法学“鬼才”邱兴隆教授有哪些传奇经历?
天分、个性,以及独特的经历,使他成为在中国公开表态应当立即废止死刑的第一位学者。回首往事,邱兴隆并不为别人眼中的成功而得意,也没有为别人眼中的错误而追悔。“做自己的人,走自己的路,办自己的事,想自己的问题”,人群中,学界里,邱兴隆就是这样我行我素。
54岁法学“鬼才”邱兴隆教授有哪些传奇经历?
邱兴隆1979-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6-198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于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8年起,先后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和湖南大学,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理事等职。
2016年6月,邱兴隆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5年,邱兴隆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在学术方面,邱兴隆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司法部法治与法学教育研究课题1项,有《刑罚学》、《刑罚理性导论》等专著。他在刑罚学领域颇有建树,曾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作为刑法学博士的邱兴隆曾有一段“传奇”的看守所羁押经历。
他1993年起涉嫌投机倒把罪被收容审查、逮捕长达4年零11个月,一审被判刑,终审改判无罪。相关法院判决资料显示,邱兴隆1997年11月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石家庄中级人民院判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邱兴隆无罪。
在中国法学界,堪称“人才”的学者不计其数,但可谓“鬼才”“怪才”的,学界却近乎一致地认为非邱兴隆莫属。 他身材瘦削,长发挨肩(一年剪一次发),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且有毒辣之光。
24岁写下人生第一部“不堪回首”的法学著作,却被专业人士誉为“提升了我国刑罚理论的水平”。博士毕业在即,却演绎了一出为学界瞩目的“神秘失踪”剧。
蹲了近五年的监狱,出来时却带出了200万字的法制报告作品,以及一部40万字的纯理论著作,里面没有一个注解,令那些整天泡在书堆里扒抄资料的拼书者汗颜,而这部书的学术价值也让一些因爱惜他而担忧他学术前途的师友宽慰。
刑法学界主要分为两批(其他的小的派别不算),这两派的掌门人,一个是张明楷,一个是周光权。另外,中国政法大学知名的刑法学教授还有曲新久、阮齐林、罗翔、赵天红等。
下面是对于两个掌门人的介绍
1.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励,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
2.周光权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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