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学毕业之后想进入外交部,有什么要求吗
外交部招聘每年具体要求不同,具体可参考外交部官网给出的“报考指南”。2019年招聘要求如下:
一、我部2019年计划招录217人,包括地区业务司英语类职位114人、非通用语职位68人,行政司职位12人,财务司职位22人,以及档案馆职位1人。
二、报考人员应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报名,时间是10月22日08:00至10月31日18:00。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预计2019年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之后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备案等工作,预计4、5月份确定录用结果。
其中,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12月1日下午。相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英语一职位主要面向外交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及英语专业。
四、英语二职位专业范围较广,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文科专业(英语一职位面向的专业除外),如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
此外,不在今年我部录用计划内的非通用语专业考生也可报考英语二职位,考生在报考时应详细注明高等教育各阶段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后所获学位。
五、管理科学专业属于管理学学科门类,可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如考生最终所获学位为管理学学位,可报考英语二职位,如最终所获学位为理学学位,可报考英语五职位。
六、我部英语三职位面向法律相关专业考生,法律硕士可以报考。
七、治安学、侦查学专业不能报考英语三职位,但可以报考英语二职位。
八、考生所学专业如同时符合多个职位要求,可以报考其中任意一个职位。考生可以对照我部录用计划表“职位简介”中相关介绍和要求,根据个人条件和专长进行选择。
九、英语五职位主要面向理工科专业。当前,外交工作不断发展,核能、化武、网络安全、气候变化、海洋科学等新的工作领域不断涌现,急需一批有志于外交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中外文表达能力的理工科优秀人才。有关考生被录取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所学专业情况安排岗位。
十、英语六职位主要面向复合型专业,即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获得国家承认的英语专业学历学位,另须获得国家承认的任一其他专业学位,英语水平须达到英语专业4级良好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8级。
当前,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多边外交重要性不断凸显,急需一批有志于外交事业、英语水平高、专业能力过硬、沟通协调能力强、适应多元文化工作环境的复合型优秀人才。
有关考生被录取后,将主要从事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外交事务。
十一、英语七职位主要面向地理信息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包括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海洋测绘等方向)招考。
有关考生被录取后,将主要从事有关陆地、海洋边界事务的调研、办案等工作。
十二、非通用语职位要求具有相应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十三、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我部。报名时,须详细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起止时间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必要时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十四、我部对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无特殊要求。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部,除满足基本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经历,有关要求详见我部录用计划表。
十五、外交部公务员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能否被录用取决于各项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
十六、除职位有明确规定外,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符合要求即可报考。考生可以对照我部录用计划表中各职位介绍和要求,根据个人情况和专长选择报考职位。
如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习不同专业,或就读不同学校,报名时请按最高学历填写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等信息,但需在学习经历栏详细注明高等教育各阶段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后所获学位。
十七、以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位专业报考的,有关专业应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
十八、我部除非通用语职位外,各职位对考生英语水平均有明确要求,详见录用计划表。除有明确规定外,相关职位如通过英语专业4级或8级也可报考。报考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有关职位英语水平要求不能用雅思、托福等成绩代替。
十九、“外事工作经历”主要是指曾在党和国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外事部门或我驻外使领馆工作,或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外派常驻工作的经历。
“国际问题研究经历”主要是指在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国际问题研究、教学等工作的经历。上述经历均须为全职工作经历。
二十、研究和教学等工作”主要是指在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与报考职位相关的研究或教学等工作。相关经历须为全职工作经历。
二十一、“大型国际会议”是指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并具备较大影响力的会议。考生报考时需详细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并注明会议组织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要时须按我部要求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二十二、报考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
二十三、我部公务员招考不受考生毕业院校、生源或户籍地的影响。
二十四、我部职位对考生身高、相貌无限制性规定。进入我部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其中包括色觉检查。
外交人员需经常参加各种礼宾、礼仪活动,或自行驾车开展工作,如不能正常辨色有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色觉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外交部。
二十五、我部公务员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性别无限制,考生能否被录用,取决于各项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情况。
二十六、我部所有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十七、师范类院校中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学生(非免费师范生)可以报考。报考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非免费师范生”。
二十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读的非应届生不能报考。
二十九、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十一、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名时,考生还须确认学校能否于2019年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否则会影响录用。必要时须按我部要求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三十二、原则上不得报考。如确希报考,应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十三、我部专业能力测试重在测查考生从事外交工作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内容根据招考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
报考地区业务司职位的考生须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外语笔试和外语口试;报考行政司、财务司和档案馆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笔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重点测查考生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外语考试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全面测查考生的外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行政司、财务司和档案馆职位专业笔试主要测查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十四、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重在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十五、公共科目笔试阶段,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考点,但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在北京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请上述8个非通用语职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将集中在北京举行。
三十六、我部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除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2、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三十七、考察是根据职位要求,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心理素质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考察时还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三十八、我部公务员招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到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该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出结论。
三十九、外交人员均须在国内外岗位间轮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随时赴驻外岗位工作是外交人员的天职,新干部首次出国原则上会派往较艰苦地区使领馆。
四十、行政司和财务司的工作人员也须接受组织派遣赴驻外使领馆工作。
四十一、新干部入部参加完初任培训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分配到驻外使领馆和部内司局工作。
四十二、我部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培训体系,覆盖国内外各级各类干部,包括常规培训、国(境)外长期或短期进修项目等。干部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在职学习,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承办党和国家***与外国***的外交往来事务。
(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建议。
(三)按照外交总体布局,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外宣等重大问题,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
(五)负责处理联合国等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
(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有关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方面有关条约、协定的谈判。
(七)负责办理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事务,负责国际司法合作有关事项,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核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有关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工作。
(八)牵头或参与拟订陆地、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有关边界划界、勘界和联合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处理有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工作。
(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对外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主管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
(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典礼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事宜。
(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并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的预警信息。
(十二)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外交、领事事务,处理涉台外交事务。
(十四)指导、协调地方和国务院各部门外事工作,审核地方和国务院各单位的重要外事规定和上报国务院的外事请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五)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十六)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文件和文书翻译工作。
(十七)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负责驻外外交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监督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信息化、财务和馆舍建设工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房地产使用管理工作。
(十八)代管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归口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外事工作。
(十九)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外交部网站-报考指南百度百科-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