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家协会的协会章程
总 则
一、中国舞蹈家协会是中国各民族舞蹈艺术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组织。
二、中国舞蹈家协会在中国***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团结广大舞蹈工作者,贯彻执行文艺为广大的人民群众、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努力促进舞蹈艺术的繁荣,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而努力奋斗。
三、本会积极与世界各国舞蹈艺术家和组织建立联系,发展友好往来,增强舞蹈艺术的国际交流,为丰富和发展世界进步优秀的舞蹈文化,维护世界和平事业作出贡献。
任 务
一、号召和鼓励广大舞蹈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深入生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艺术实践,提高艺术修养;自觉地努力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艺术观。
二、鼓励舞蹈艺术家积极创作和演出题材、体裁、风格、形式多样化的并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舞蹈、舞剧作品。鼓励编导、演员、教师、理论研究人员的个人独创性,提倡不同风格、流派的舞蹈自由竞赛。评选优秀的舞蹈、舞剧作品,评选优秀的表演、教学、论述、译著,予以物质与荣誉的奖励。
三、加强舞蹈理论研究工作,办好各种舞蹈刊物,出版舞蹈史、论著作,不断探讨和研究舞蹈艺术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重视创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开展实事求是的、有艺术分析的评论工作,为逐步建立中国舞蹈理论体系而努力。
四、加强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的舞蹈艺术的宝贵遗产的收集、整理、发展的工作;协同有关单位科学地、有系统地进行中国各民族舞蹈的记录与保存的资料档案工作。
五、翻译和介绍国外舞蹈艺术的史、论著作,加强了解世界舞蹈艺术现状和科研成果的情报工作,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国际舞蹈文化的交流活动。
六、采取有效措施,创造各种条件,培养舞蹈艺术新生力量。协同有关单位,为培养各种舞蹈艺术人才,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进修活动,关心舞蹈艺术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福利。
七、号召专业舞蹈工作者和业余舞蹈工作者相结合,大力促进群众业余舞蹈活动的繁荣和发展。
八、加强同台湾省、港澳地区和侨居海外的爱国的舞蹈家的联系和团结。
会 员
一、会员条件:
赞成本会会章,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由分会或有关方面推荐,或自愿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者,均得为本会会员。
1.从事舞蹈艺术的创作、表演、导演、教学、理论研究、编译、舞蹈音乐、舞蹈美术、舞蹈组织领导工作有一定成绩和影响者。
2.民族、民间舞蹈家,群众舞蹈活动家,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影响者。
二、权利与义务: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进行批评、建议及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本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与艺术创造成果,会员如受到无故压制、侵犯和打击,有权向本会反映,本会有义务为之辩护和申诉。
本会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缴纳会费等义务。
会员如自愿退会者,可向本会申请,履行退会手续。
三、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得取消或停止其会籍。
1.因犯罪而受到国家法律制裁处分而被剥夺公民权者。
2.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工作者。
组 织
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开一次,必要时理事会可以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出席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计划;修订本会章程;审查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选举理事。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大会选出的理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
二、本会常设机构:
本会的常设机构为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选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领导会务工作。另设正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正副主席处理日常事务。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任期均为五年。
理事会至少两年召开一次,根据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拟定本会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将每年的工作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本会会员做出报告。
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三、分会: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分会,分会成立后,可按地方情况制订分会章程和吸收会员。
本会会员得同时加入省、市、自治区分会为会员。
本会与各地区分会关系为业务上的指导与协作关系。
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的协会章程
这个分情况吧。
以我曾经大学的情况来看,有的有老师有的没有,当然有老师教的一般是少数,大多数是没有。一般来说是学长学姐来带,街舞、现代舞这种舞蹈社团,一般入社要求是很宽泛的,喜欢热爱有兴趣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有基础,当然有基础会更好,这一点来说在大学里是很吃香的。不要说舞蹈社团,即便是其他性质的综合社团也会有社庆、社团巡礼等节目需要,基本来说,街舞(我是指简单的动作组合那种)是不难的。
当然也会有民族舞这种,一般来说文学社团会多见一些,比如诗伴舞,古典音乐搭配舞蹈等等,要有一定的基础。
比较少数的就是拉丁舞社等,这种一般对基础会有一定要求,每周都会有固定时间在排练室练习基本功和排练节目,一般少数有老师教的也就是这种了,不过不要对此抱有太大期望,老师们一般是无偿自愿帮忙,时间等肯定不会有太大保障。
情况大体是这样子的,不过不同学校的社团活动必然各有千秋、风采不同,祝你有个愉快的大学生活
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章程(试行)
总则
第一条 性质:中国体育舞蹈协会是全国体育舞蹈爱好者自主组建成立的非营利性全国舞蹈艺术团体。
业务范围
第三条 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的业务范围:
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自然人委托的舞蹈艺术学科体系中的科研题目和调研活动及咨询服务;开展国内舞蹈文化产业、舞蹈艺术交流、舞蹈文化研究等学术活动。 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及国家级&国际级舞蹈教师、评审、考级、晋级、考牌、培训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综合组织。与国内外有关舞蹈学术团体、高等院校建立联系,策划、组织 、参与国际性舞蹈学术活动。会 员
第四条 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全国各地区体育舞蹈协会、体育舞蹈俱乐部、院校等机构,凡赞成本会会章,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主席团审批,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体育舞蹈成员集体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视同团体会员。
第五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舞蹈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按时交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第七条 本会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一定程序后,由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组 织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其职责是: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章程》;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相关单位推举产生,并根据情况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由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为全国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同时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工作变动后由团体会员另行推举更替人选,报本会主席团确认。
第十条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驻会的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的副主席召集,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多做奉献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 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荣誉职务不兼任理事。
第十三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经过民主程序, 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经 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全国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中国体育舞蹈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Danc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