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重庆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幼儿可享受如下资助:
1、保教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
2、生活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3、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免学杂费。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资助的意义和目的
1、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条件:国家资助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保证学生能够集中精力学习。
2、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通过对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同时也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3、促进教育公平:国家资助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学生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重庆有以下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2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适应大中专生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当然,要更具体的信息还是请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劳动局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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