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建校多少年了
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国际化、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总投资3.5亿元,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电脑5000多台,图书馆藏书145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15万册),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学院下设6个二级学院、两个部、一个中心,即: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中专部、电脑培训中心。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信息技术类、财经管理类、文化产业类等专业群,现有20个本科、31个专科专业。
学院牢记“自强、卓越、报国”的校训,秉承“帮助学生成功”的办学宗旨和“以父母之心育人”的教育理念,十年来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超过10万人,为区域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师资阵容强大,在杨崇龙教授(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叶万碧将军(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纪检部副部长)、张鑫昌教授(原云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袁礼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省部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的率领下,现有教职工856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0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85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84名,“双师素质”教师47名,形成了一支由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团队组成的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宏伟的图书馆大楼、教学楼;标准化的田径场;设计新颖的教学实训大楼;整齐漂亮的公寓群;完善的后勤服务区等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教育资源,相继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和相关机构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开展“3+1”国际留学教育模式,与美国微软、思科、Adobe等国际IT认证机构合作,提供100多项国际国内资格认证服务。
学院创办以来,积极推行“由学科型教育向应用型教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上学就像上班,毕业即能就业”,始终把“就业率和学生满意度”作为决定学院发展的重要因素,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高薪聘用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专家型教师,推行严格的“职业化”管理,努力培养“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致力于服务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学院对合格毕业学生实行100%推荐就业的措施,就业服务中心广泛搜集就业信息,与数千家用人单位达成人才输送合作关系,形成了强大的就业网络。2008年全日制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5.7%,被用人单位誉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
2008年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号召下,学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在加速发展,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是在我院多年软件开发、系统网络精品专业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起来的,现有电子商务系、软件技术系、网络技术系、计算机应用系等4个系5个专业。
本学院的课程立足于社会需求、贯穿实践、强化学生实做能力,与省内外行业技术公司联合实时更新教学内容,向业内输入大量优秀的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建设、网站开发、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信息工程学院拥有一支强大的“双师型”师队伍,保障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具就业竞争力的课程和教学。
现在学院人数最多的是信息工程学院,软件专业也有着很好的前景,很多地方都正需要这样的人才。爱因森也有着很好的前景。
昆明理工大学建校69周年,学校介绍如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由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于1999年合并组建,原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时名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原云南工业大学创建于1974年,时名云南工学院,1994年更名为云南工业大学,历史起点可追溯到清宣统二年。
2、截至2022年9月,学校有呈贡,莲华,新迎,嵩明四个校区,占地3915余亩,设有1个学部,27个学院,7个研究院,开设107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001人,其中专任教师2732人,有在籍学生51918人,其中本科生33886人,研究生18032人。
二、合作交流:
1、截至2022年9月,学校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1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与老挝苏发努冯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与丹麦教育集团共建孔子课堂,是云南泰国大学联盟的中方牵头高校,在泰国设置了三个境外办学学院。
2、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地方高校新建基地,学校外籍专家先后荣获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昆明理工大学与美国爱达荷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