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房屋改建和翻建的区别是什么

梵高1年前 (2023-12-02)阅读数 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房屋补偿款

1、含义不同。房屋改建是指业主对住宅进行普通、简易的装修房屋。翻建是指建筑损毁或拆除后,重新建造。

2、建造时间不同。房屋改建:由于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建设,进行的时间会比较少。房屋重建:在建筑损毁或拆除后,重新建造,这让工程变得复杂,进行的时间会更多。

3、受理不同。房屋改建:房屋改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找当地建设局的房屋管理部门领取表格,然后按照他们的指引分别找规划局,所在街道,乡镇等一步一步的审批。房屋重建:在房屋拆迁的时候要像建设局打申请报告,要重新审查设计图纸,办理必要的手续,因为后期所建的房屋要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还有可能牵扯到抗震加固的事情。

房屋改建应该注意什么

房屋改造可能涉及到房屋的加固、房屋的加建和使用功能改变等诸多原因,房屋改造过程中充满了创造性和新颖性相对传统新建建筑结构体系更为复杂,所以需要对房屋的各项进行检测鉴定。

1、在进行加建改造前需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改造方案须经综合分析检测鉴定结果后再进行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条件选择加固方案,以增强建筑整体性、改善构件受力状况为目的对房屋进行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

2、对于房屋构件的布置,无论是否为新增构件,都应减少甚至消除整体的不利影响因素,防止由于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的连接须牢固可靠,如:新增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时,应有可靠的基础。

4、若所用加固构件的材料类型与原结构一致,其强度等级须不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旧房改造可以单独换地板吗

旧房改造可以单独更换地板。旧房改造在更换地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地板表面的厚度已经达到了四毫米、并且地板的材质是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或者是竹地板的这种类型的地板是可以进行单独的更换和翻新的,但是如果地板破损非常严重,已经有霉变或者变形等现象发生了,这种比较严重的情况是比较难进行翻新更换,建议将整个地面的工程可以全部更换。

旧房翻新拆迁怎么处理

1,请问旧房改造没有补偿的嘛? 和拆迁有何不同?

旧房改造和拆迁不同在于前者90%住户同意就可以强行进行,后者必须100%住户同意。补偿一样。

2,有没有相关知青子女补偿政策?或相关的办法?

上海知青和上海普通人拆迁补偿一样,还不要说后代了。

3,要求我的身份证等证件,我不予以,他们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拆迁和分配?

是的,已经说了,90%同意就可以了,你不是必须的。

1,房子是公房,没有买下。无产权。

公房拆迁还是一样的,只是赔偿使用权,可以房改你在出钱买。

以下给你做参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一部分 国有土地上的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

一、本《解答》所指的国有土地上的公房范围如何界定?

答:本《解答》仅适用于国家福利分配、调配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原因而取得的公有房屋,包括直管公房、系统公房等。但单位分配住房寸与职工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答: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 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末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 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三、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 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 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四、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问题如何解决?

答: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他人末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 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提供证 据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当事人对该未成年人人住的相关问题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五、除前述条款列举的以外,还有哪些人员可被视为同住人?

答:(一)有权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和本解答第三条所指的同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六、相关利害关系人与承租人就居住问题和拆迁安置达成协议,现一方反悔,如何处理?

答: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户籍人籍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时或入住被拆房屋时就房屋居住或拆迁补偿等作出承诺的,或者同住人与承租人在拆迁时就补偿达成协议的,如果相关承诺或协议系一方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既不违法,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认可该承诺或协议的效力。

七、承租人与同住人等因对获得的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是用于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当用于购房,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支持当事人分割货币补偿款的要求:

1.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同住人与同住人之间矛盾特别尖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

2.分割不致于造成当事人居住困难,或当事人曾达成协议同意分割货币补偿款等其他可以分割的情形。

八、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在市场购得房屋的,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货币补偿款?

房屋改建和翻建的区别是什么

答: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法院在审理时,可不考虑分割后各当事人所得的补偿款能否在市场购得房屋;当事人对公有居住房屋 拆迁货币补偿款应予以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在审理时,应考虑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购房能力。如依据分得的补偿款,确实无法在市场购得房屋, 保证正常生活的,可不予分割。

九、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答: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十、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款中属非居住用途补偿的部分如何分割?

答:自然人承租的被拆迁公房,租借给承租人和同住人以外的人用于非居住用途的,该补偿问题应当由公房的承租人、同住人与租借人另行解决。

个人承租的公有非居住用房的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

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在给付拆迁补偿款时已经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则对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共同 分割;对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在给付拆迁补偿款时未明确区分 的,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具体份额由人民法院酌定。

以上情况,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应按什么原则处理?

答:本条所称其他补偿款是指拆迁公有居住和非居住房屋时,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上海有关 拆迁单位的实际操作,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 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 业的损失补偿等。

上述费用中,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同住人等。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当由拆 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应归设备所有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 业损失的补偿归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营人。

第二部分 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

十二、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答: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问题,按照本市有关政策处理。

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归出资人所有。

售后公房在性质上属于私有房屋,应当按照私有房屋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处理。

第三部分 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

十三、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确定权利人?

答: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私有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所有权人均等分割。

房屋拆迁时尚未成年的家庭成员问题,参照本《解答》第一部分关于未成年人的意见处理。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满十六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可认定为共同所有权人。

第四部分 其他问题

十四、《解答》关于承租人、同住人等权利义务的界定是否作为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对待?

答:本《解答》仅调整承租人、同住人等在取得拆迁补偿款以后,权利人相互之间对如何分割该款项产生的纠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安置补偿关系,补偿标准等问题应受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相关房屋拆迁规定的调整,不属于本《解答》调整的范围。

十五、本《解答》在审理案件时如何适用?

答:本《解答》下发前已经生效的案件,不再适用本《解答》。

鉴于相关规定以及本《解答》内容都还比较原则的现实情况,各法院民事法官在适用本《解答》意见处理案件时,对本《解答》尚未考虑周全的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和调整当事人的拆迁补偿款份额。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旧房翻新和拆迁是目前大城市房地产市场最为热门的一环,对于业主来说,如何处理旧房翻新和拆迁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下面本文将介绍一些处理方法。

对于旧房翻新的处理问题,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自行翻新。如果房屋的结构基本上还是完好的,只是某些部位出现了一些小问题,那么业主可以选择自行翻新。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省了拆迁费用,同时也可以保留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历史文化的价值。

2.找专业公司翻新。如果业主自身没有进行翻新的能力,可以找专业公司进行翻新。这种方法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但可以让业主省去很多麻烦,同时也可以让业主放心。

3.出售旧房。如果旧房的结构严重损坏或破旧不堪,无法进行翻新,业主可以考虑将其出售给开发商或其他购买者。这样可以得到一笔较高的房屋价值,换取一处新房。

拆迁问题一般需要遵循政府批准的程序,业主一般需要根据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和拆迁方案进行处理。业主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同意拆迁方案。如果业主对拆迁方案比较满意,可以选择同意拆迁方案,按照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2.拒绝拆迁方案。如果业主觉得拆迁方案不满意,可以选择拒绝拆迁方案,并进行相关投诉和申请。但是,这种方式一般需要跟政府进行协商和谈判,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3.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如果业主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但是,这种方式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并且需要将个人权益与整体政策进行权衡。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