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 《就业失业登记证》 ,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毕业生 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第十八条
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一条
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大学生成功创业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具体条件为: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主体依法申报纳税满6个月。
租用场地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符合条件的,根据创业主体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条件为:初次创业入驻基地;租用经人社部门认定备案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带动就业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人(吸纳5人及以下),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人(吸纳6人及以上),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条件为:创业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主体按规定为吸纳就业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水电宽带有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初次创业,给予创业主体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条件为:利用自有产权房屋开展创业。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个人所得税 。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 担保贷款 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 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并交纳 社会保险 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 专利 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 知识产权 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一、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1、税费减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毕业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自其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免费创业培训。免费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计划培训、拆知如何选斗好择项目、件、筹措资金、筹划开业等一系列培训;
3、贴息。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一次性给予十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经营的实体最高可一次性贷款五十万元,予贴息;
4、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示范基地给贴,主要用于支持创业示范基具体补贴金额将视基地内进驻企业规模和数量、带动就业情况、利税贡献、社会影响以及服务企业情况等因素确定;
5、提供创业指导。成立了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的创业服务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三十二条市场需求丛埋,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
中小企业渗御蚂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昌斗进步等原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国家完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空
二、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框架是哪四个方面?
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框架有四个方面: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国家对大学生创业创新政策的扶持框架是哪四个框架?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第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毕业五年内成功创业,至营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个项目给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且最多能够申报10个项目,也就是说最多能够申请到10万元的补贴,申请人可按照规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或者通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第二,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可扣除实际应缴的相应税收。
第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所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第四,创业担保贷款,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初期证明,可到当地就业创业中心申请最高不超过20w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最初不超过3年,由财政部门给与前两年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当然每个地方政策略有不同,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
四、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1.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2.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二)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可以获得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可免费获得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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