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目前获批名单
序号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1 新能源光电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北) 河北大学 2 电子政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3 空间光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4 长白山道地药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中医药大学 5 工程仿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吉林) 吉林大学 6 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与节能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吉林) 东北电力大学 7 寒地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研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黑龙江) 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8 生物资源生态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黑龙江) 东北林业大学 9 高效切削及刀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黑龙江) 哈尔滨理工大学 10 寒区低碳建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 矿山互联网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 中国矿业大学 12 玄武岩纤维生产及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江苏) 东南大学 13 超声电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4 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 中国计量学院 15 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 浙江工业大学 16 汽车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17 高节能电机及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安徽) 安徽大学 18 工业微生物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19 天然生物毒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福建) 福建农林大学 20 平板显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福建) 福州大学 21 种猪改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江西) 江西农业大学 22 深井瓦斯抽采与围岩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 河南理工大学 23 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 华中农业大学 24 化工过程模拟与强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南) 湘潭大学 25 中药粉体关键技术及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 湖南中医药大学 26 临床医学分子诊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7 数字家庭互动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 中山大学 28 人兽共患病防控制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 华南农业大学 29 移动通信终端与网络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庆) 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30 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重庆) 重庆交通大学 31 喀斯特地区关键信息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贵州)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32 喀斯特山区植物资源利用与育种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贵州) 贵州大学 33 微波能工程应用及装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云南) 昆明理工大学 34 藏文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西藏) 西藏大学、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35 生态建筑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36 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陕西) 西安工业大学 37 中药指纹图谱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8 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青岛) 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39 矿山安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青岛) 山东科技大学 40 海洋生物技术与工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宁波) 宁波大学 41 医学超声关键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深圳) 深圳大学 42半导体照明技术国家联合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太原) 太原理工大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称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是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第三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应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以及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发展对技术进步的迫切需求,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
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
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
将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有关命名的审查,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本级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本地创新平台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等指导性文件,进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初审、评价等管理。
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申报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的创新平台进行命名。
第七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审查工作,主要包括:
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指导申报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
组织对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国家发改委申请复核。
第八条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单位,应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并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申报。方案需由符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
第九条 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运行1年以上。
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承担单位具有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比较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
第三章 建设和运行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年度国家投资预算,对西部地区中部分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和行业影响明显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给予一定的国家投资补助。
给予国家投资补助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原则上由相应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择优选择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安排国家投资补助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下达国家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指导和协调推进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验收工作以及验收后的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对于国家安排投资补助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项目的审理和批复,并将批复文件及相关资料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作为安排和下达国家投资计划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项目安排配套资金,并通过相关计划支持其发展。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具体实施工作。
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建设与运行的支撑条件,筹措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正常运行;
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研发任务,保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开放和共享,为国家和省相关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提供研发和试验条件;
按照有关要求向审核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省级发展改革委部门批复资金申请报告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编制项目调整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实际运行状况,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提出重组、整合或撤销的意见,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对其他不影响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调整,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调整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每年1月底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2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达到总体目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并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验收报告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批复项目验收报告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验收编制大纲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参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
第十七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管理机制。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委托中介评价机构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每3年进行一次运行绩效评价并于评价年的8月底前出具审核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后统一对外发布。
评价办法参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评价规定要求。
第十八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为基本合格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警示。评为不合格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予以撤销。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情况进行稽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应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项目,均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命名,收回国家已拨付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
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审查、评估、咨询、稽察、检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算名牌大学吗
生物科学和工程学院旨在教授现代生命科学理论基础,培养学生熟练的操作技能。学生需要学习工程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以及外语。研究方向为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与功能、基因分子生物学、人类与动物分子遗传学、微生物代谢与调控以及植物基因工程等。
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是各学科在高水平上交叉、结合的产物。其研究方向,既有医学的人工器官、神经科学、医用光学等的研究,又有侧重于生物学的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和生物工程等等研究,还有生物医学信号检测与处理,生物医学仪器的研制与开发等。?
福州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成立于1974年,2002年更名为福州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的前身是福州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室。该所致力于电子技术、图像处理与分析技术、计算机视觉等高新技术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该研究室、所成立以来承担欧盟项目、国家基金、国家教委、国家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和省基金、省重点重大科研工作,在医学信号分析、医学图像处理和医学动态新信息检测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先后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家专利三项,正在申报多项专利。本所注重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先后与北京301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合作建立临床实践基地。
福州大学是名牌大学。
1、福州大学简介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学校拥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总占地7000余亩,公共用房总面积142万平方米。
学校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亿元。设有23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设89个本科专业。
2、福州大学的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229人,其中专任教师2186人。共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634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112人次(71人)、省级人才522人次(353人)。
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支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支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支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福州大学的实验平台及科研水平
1、福州大学的实验平台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2个国家级、124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9个省部级社科平台。
其中包括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1个自然资源部创新服务平台等。
2、福州大学的科研水平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各类科技项目5970项,科研经费超过26.74亿元。签订横向合作合同4914项,校地企合作到校经费20.49亿元。
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61项,其中,国家科技奖4项。获国家专利授权7204件,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15770篇,其中在Nature期刊发表论文4篇,在Science期刊发表论文2篇。10位学者入选2022年“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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