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的历史沿革
1992年12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筹备建立东方(实验)大学。
199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举办专科专业。首批学生共44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42人,现代会计专业95人,国际商务专业104人,涉外文秘专业64人,装潢设计专业44人。
1995年4月10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列入全国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序列。
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设立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开始招收本科生,探索与实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学模式。
2003年4月16日,教育部致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同一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的通知》,同意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校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同时撤销原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建制。
2007年2月,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东方学院成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
2011年10月,被国家学位委员会审定为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
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年1月,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2014年12月,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校区整体搬迁,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至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一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费23000元/年。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黑龙江省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宿舍是学生睡眠的地方,也是学生除正常学习之外生活地方,有很多生活用品都要放在宿舍里。
学生放假时多数物品都要存放于宿舍里,一般大学都允许学生存放,所以黑龙江东方学院也是如此,为放便学生放假回家是可以东西的。
该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建于1992年,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学院占地总面积71.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7.69万平方米;学校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在校本科生11,000余人;学校设有9个学部,36个本科专业。
学院主要院系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部、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建筑工程学部、机电工程学部、管理学部、经济贸易学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外国语学部、艺术设计学部等。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