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朝晖的所获奖励
[1] 1983年 贵州省贵阳市优秀三好生 1986年 湖南省长沙市优秀三好生
[2] 1986年后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3] 1991年 “中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4] 1992年 “中山大学优秀政治辅导员”
[5] 1993年 “中山大学年度考核优秀”
[6] 1994年 “中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中山大学共青团优秀专职干部”
[7] 1995年 “中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董事会“工作成绩优异奖”
[8] 1996年 “中山大学共青团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中山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奖励”
[9] 1997年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董事会“工作成绩优异奖”
[10] 2006年“庆祝中国科技信息事业创立五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优秀论文二等奖(第二作者,一等奖空缺)
[11] 2007年 “中山大学年度考核优秀”
[12] 2008年,“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专业教学与德育教育相结合的探索与实践”
获中山大学2008年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3] 2009年 指导学生获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研究生征文比赛优异论文奖
[14] 2010年 十六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部级)
[15] 2010年 指导学生获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研究生征文比赛优异论文奖
[16] 2011年 中山大学“学生就业工作贡献奖”
[17] 2011年 中山大学“优秀***员”
[18] 2012年 中山大学“优秀班主任、学生导师”
[19] 2012年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服务二十周年奖
[20] 2012年 指导学生获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研究生征文比赛最优秀论文奖
[21] 2012年 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课题优秀奖(部级)
1、中考成绩达东莞市公办五大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者,免三年学费、住宿费和校服费,其中达到或超过东莞中学正取生录取分数线者,在校学杂费和生活费全免,同时依据中考成绩颁发5000-20000元奖学金。
2、对民办生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期奖励一批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3.高考奖励政策:
A.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每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
B.考上香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每人奖励人民币4万元。
C.考上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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