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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有什么区别?

泡在奶味里1年前 (2023-12-02)阅读数 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委托人房产

一、范围不同

1、托收款范围比较广,比如说扣水电费之类的。

2、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二、结算方式不同

1、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2、托收承付,就是发货后,根据合同,准备好发票、发货单、托收承付的结算单,交给自己的银行(托收)。自己的银行把这些单据交给付款人银行,付款人银行通知付款人付款。如果是验单付款,付款人3天之内没有拒绝(承付),付款银行就直接付款了。

扩展资料:

一、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程序如下:

(1)收款人发出商品。

(2)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3)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

(4)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承付。

(5)付款人承认付款。

(6)银行间划拨款项。

(7)通知收款人货款收妥入账。

二、委托收款办理流程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写邮划委托收款凭证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并签章。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一起提交收款人开户行。

2、审查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寄交付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

扩展资料:

百度百科-托收承付

百度百科-委托收款

问题一:委托公证怎样办理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转委托权的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委托原因;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委托期限;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

1一次性委托,即只授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

2特别委托,即规定在某一时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

3总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事物或某种标的物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

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问题二: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是什么意思 委托受托人代为履行相关手续。

问题三:委托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能够出示买受人委托的公证书,证明此份合同有效。

同时,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条 房屋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三)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

(四)委托内容: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

(五)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为二人以上的,公证机构可以建议当事人在委托书中载明下列内容:

(一)每个受托人的代理范围、权限;

(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中一人解除委托(辞去委托)或者死亡后委托书的效力。

委托书中不得含有委托设立遗嘱、赠与等依法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内容

问题四:什么是全权委托公证 全权委托公证指卖方出具并经公证处公证的给担保公司及中介方的用于担保公司担保赎楼及中介方办理水电过户等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你居住地办理。拿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房产证

,受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果房屋跟你前次婚姻有关的,还要有法院判决书。如果说要土地证

,你就把办理土地证也写入委托事项,这样就可以了。

问题五:购房公证委托是什么意思 委托意思跟托管差不多,因为购房需要走流程,而这些流程有些需要本人到场,但是如果实在是忙过不来,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做公证委托,让别人帮你跑完这些流程。

问题六:二手房交易中,委托公证和买卖公证有什么区别? 其实不论是那种公证,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风险:

也就是在法律上,公证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说的白点,如果房主将房子再卖给别人,而这个人不知道这个房子已经卖了,并先于你完成房屋过户,那这套房子就是这个人的,属于第三者善意取得。

如果房子大幅度升值的话,我不得不说,这种可能性可能达到99%

再说在这个等待过程中,国家是否会出台新的政策限制房改房过户不得而知。

营业税从2年改到5年,不已经使很多人白等了1年零11个月吗?

购买房屋,一定要规避风险,这可都是血汗钱啊!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有什么区别?

问题七:二手房授权委托公证指的证件手续是什么意思? 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产权证、土地证。

单身要提供单身证明。

到公证处讲明用途,都有固定的格式。

问题八:强制执行公证和委托公证有什么区别 任何公证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规定了

一、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

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

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

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问题九:做全权委托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呢 1、全权委托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公证书上一般不会这么笼统的写这一句话的;

2、委托书通常不会就这样简单的写这么一句话,就给你公证的;

3、你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具体、详细一点,这样公证处可以为你办理的;

4、如果是因为你父亲因为车祸去世骇你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需要委托他人在山西为你处理相关事务,你是可以委托的;

5、委托他人办理上述事项,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户口,还有就是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和你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问题十: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弄 55分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行为,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委托人授与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称为授权委托书,简称委托书。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房产是若干个共有人的共有财产,若将全部房产委托他人,则斋全体共有人的共同实施授权委托行为;部分共有人需要办理房产委托的,只能就属于基本人所有的房产份额实施授权委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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