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哪些情况不报销?
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清算范围是什么?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员工医疗保险都有规定的清算范围,有时医疗保险不能清算,下一位编辑介绍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清算范围.
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和免除
1、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高校大学生参加保险和待遇享受年度.大学生在学校期间每学年连续投保.因毕业、退学等理由中止支付后,停止享受保险待遇.
2、学生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在门诊治疗的意外伤害费和住院医疗费,首先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商业保险按规定支付学生自费医疗费.
3、学生在学校医务室就诊时,因病需要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治疗(头孢菌素、头孢菌素、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等),根据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个人需要自己支付10%,尔后按门诊统一基金的71%支付,个人的29%
4、以下情况按自费处理
(1)医疗保险限制性规定专业疾病可使用的药品(专药专业疾病),如醒脑静注射液限制神志障碍:紫雪(粒子、胶囊)限制高热的参麦注射液限制急症、重症药物羟基苯磺酸(多贝斯、昊畅)限制糖尿病眼底病变的洛伐他汀(血脂康、阿乐)限制高胆固醇血症的米沙坦(立文)限制高血压二线药物、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的克林霉素(万可宁)限制二线药物的头孢哌喹限制药物的重度感染等
(2)除限制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服务项目外的项目
(3)国家规定的疫病预防接种(自费项目的两种疫苗,如流感苗)费用
(4)发生重大疫情和集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例如非典型肺炎、霍乱、食物中毒等)和各种急性传染病需要专业治疗(例如开放性肺结核的防湿治疗、病毒性甲、乙、丙型肝炎功能异常需要干扰素治疗等)
(5)门诊登记费、门诊病历、救护车运输、外院专家会诊费等.
(6)学生的各种计划生育避孕工具和学校意外怀孕引起的门诊医疗费用.
(7)寒暑假期间外地门诊医疗费原则上不在统一范围内清算,国家有特别规定的规定.学生异地住院,门诊重症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学院统一医疗保险基金也不支付
(1)在海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酗酒的
(3)因违法犯罪行为受伤的(吵架、殴打等)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对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
(5)医疗保险明确规定重病范围的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支付的其他费用
可以,医疗保险报销的种类: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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