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啊

是丫丫呀8个月前 (05-15)阅读数 7#大学排名
文章标签湖北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土资源行业主办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以培养资源勘查类、地

质工程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测绘类、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人才为主,兼顾培养机械设计与制造

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类、艺术类人才,具有鲜

明的行业办学特色。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中心城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先后被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教育厅

授予“部级文明单位”、“校园管理先进单位”、“园林式学校”等荣誉。学院新校区座落于武汉市汉

南区美丽的马影河畔,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幽雅、气候宜人。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

积20.6万平方米,整体布局和谐现代,文化氛围浓郁优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立了资源勘查系、地质工程系、测绘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等7个

教学系部,设置工、管、经、艺等4大门类25个专业,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与华中科技大学、中

国地质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建立了网络教育、普通专升本教育、专本套读自学考试等本科段合作

办学关系,方便有接受本科教育需要的学生进一步学习发展。

学院教学、科研与生活等基础设施齐全,建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网络实验室、岩石实验室、矿物

实验室、地史古生物实验室、遥感实验室、测量实验室、岩矿鉴定实验室、材料实验室、水工实验室等

各类实验室54个;学院自建野外实习基地4个,建有校外实训基地92个;建有覆盖学校行政办公场所、

实验实习教学场所、学生宿舍、教职工生活区的校园网,提供WEB浏览、邮件服务、视频点播、BBS等服

务;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电子期刊万余种。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啊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骨干专业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数教师具有5年以上的生

产一线工作经历,长期承担工程地质勘查与施工、工程监理、区域地质调查、工程测量、软件开发与服

务等项目,“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近几年专任教师中有10余人被授予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师荣

誉,多位教师论文被EI(工程索引)检索,多项科研成果在本行业推广使用,刘仁钊博士开发的《EDMS

数字化地形、地籍成图系统》软件走出了国门,推广到非州部分国家。

学院重视学术和文化交流,聘请了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并组织到学院讲学,与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定期聘请生产单

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到校介绍本专业最新生产技术、工艺。

学院秉承“地质人”特有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肯实干,特别讲认真”的传统,以人为本,从严治

校,把“质量立校、管理强校、服务荣校”作为办学根本,主动适应社会、行业的人才需求,及时调整

专业结构、课程结构,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探索出了结合生产(服务)项目实施“产学”结合的人才培

养新模式,毕业生达到“与生产实践零距离,与就业岗位零适应期”的目标。学生工作配备了辅导员、

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成立了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从学习、生活、心理、思想品德等各个方面对学生进

行指导和服务,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

新生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特困生学费减免与生活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助学岗位等多种途

径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就业形势良好,与全国国土资源、地质、建筑、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和部门的近80个企事

业单位建立了人才培养协作关系,与十多个事业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订单,还在国内外诸多IT、电子、

制造、商贸等领域的知名大中型企业中建有稳定的就业基地。学院历年毕业生的就业率保持在90%以

上。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愿意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与各位学子共同努力,

建设和谐校园,办广大学生及家长满意的学校,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1北京**学院

北京**学院(BeijingFilmAcademy),简称“北电”。该校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被誉为“中国**人才的摇篮”。

北京**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局**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学院。

2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ConservatoryofMusic),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由1940年建立的国立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合并组建而成。现有本科在校生1543人,研究生在校生663人

3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ConservatoryofMusic),简称“上音”,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

4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FujianNormalUniversity)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入选中国“20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福建省重点建设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面向东南亚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基地、国家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试点学校、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校。

5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ShanghaiTheatreAcademy),简称”上戏“,是中国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始建于1945年,由上海人民市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共建,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WuhanConservatoryOfMusic)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也是中国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武汉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学校校名为“湖北艺术专科学校”;1985年,学校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7北京广播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学校位于北京城东古运河畔,校园占地面积4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8万平方米;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誉为“海底捞大学”和“信息传播领域最高学府”。

8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NormalUniversity)简称“北师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设有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9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Conservatoryof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10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TsinghuaUniversity),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亚洲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