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排名
商洛学院是一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的本科院校。该学院成立于2005年,由陕西省政府和商洛市政府共同出资举办。商洛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学院,设置有16个专业,涵盖了工、农、医、文、理、管、法等多个学科领域。下面将从排名的不同维度来分析商洛学院的实力。
教学水平
商洛学院在教育教学方面一直秉承“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注重实践”的理念,致力于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制定课程改革方案,并加强校内外教育资源建设。这些努力得到了肯定,在2019年的陕西省本科高校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中,商洛学院获得了“优秀”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
商洛学院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培养和职业技能提升,在优秀学生培养、毕业生就业率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学院积极组织各种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目前,商洛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学科水平
商洛学院目前拥有16个本科专业,其中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等多个领域。在某些领域的教育教学方面,商洛学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在翻译方向上得到了国家级重点专业支持。此外,在草业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领域,商洛学院也得到了不错的社会评价。
学校荣誉
商洛学院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项。比如,商洛学院曾获得全国“文明校园”、陕西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还被评为陕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先进集体和陕西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先进集体等。
学校荣誉总的来说,商洛学院在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学科水平和校内荣誉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实力和优势。但与一些省内知名高校相比,它的规模和硬件条件还有待提升。未来,商洛学院还需要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努力,提升自身排名地位。
商洛学院王牌专业排名为:1、思想政治教育;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文化产业管理;5、美术学;6、汉语言文学;7、应用化学;8、生物技术。
特色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应用化学、物理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商洛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革命老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一一商洛市。
商洛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距离省会城市西安110公里,东临河南,东南接湖北,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兼容秦雄楚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交通区位优越便捷,生态旅游和物产资源丰富,享有“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气候康养之都'之美誉。
商洛学院肇始于1976年成立的陕西省商洛地区五七师范学院,1979年更名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商洛师范专科学校,2005年与陕西省商洛农业学校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改建为商洛学院,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会员单位。
商洛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石油工程”的录取原则为仅招收有志愿考生,其他与普通理工类专业相同。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与联盟院校组织的对应专业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