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可以开办大学吗,需要哪些条件
可以开办,具体方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提供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一)中的全部材料和(二)中的3、4、5项规定的材料。
扩展资料:
2016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新增加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在义务教育领域,应当限制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建议法律对此予以体现。
教育部还提出,根据中央精神,不允许举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议予以明确。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定安县人民政府—民办教育办学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