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和领土有什么区别
殖民地是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利,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地区。广义的殖民地还包括虽然拥有行政机关、军队等国家机器,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和保护国,以及委任统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义国家在这些地区设置的“海外领地”、“附属地”、“海外省”等。 领土是指主权国家管辖下的全部疆域,属于空间的范畴。包括陆地和河流、湖泊等内陆水域及其底下层,以及与陆地相连的海港、内陆湾、领空和领海。 两者的区别是:殖民地是外来势力通过非法途径(往往是暴力)控制的他国领土,通过直接的军事占领或者扶植傀儡政权进行统治,最为典型的就是近代的大英帝国占领的印度.而领土的概念比较复杂,出现的比较晚,现代意义上的"领土"是近代欧洲国家建立起民族国家的过程中诞生的,主要是指通过国家之间通过各种条约来认定的本国控制的土地范围,而且是国际法承认的。
西周到春秋时期,所谓的国,就是指城及周边附属地区。出了这个地区,就算出国了。因此,当时的国准确的说,就是武装殖民据点。周王分封诸侯,诸侯再分封大夫,大夫再分封士。这样一级一级的建立了武装殖民据点。在这些据点之间活动着大量的其他民族。这些民族或部落对这些武装据点(国)而言就是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外国了。国,也就是武装据点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周王室(拱卫王室,以屏藩周),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开疆域,征服那些在各国之间游荡的化外之民,使他们成为周王的子民,当然不一定是做奴隶。由于当时社会生产条件的限制,使用奴隶劳动无异于是败家的行为。只要这些游荡民族或部落表示愿归王化,那么还种他们的地,他的原先社会秩序不予变更,也就是他们由原先的自由人变成了周王朝管辖下的平民。他们首领也有机会可能会成为周王或诸侯的一级官员。各殖民据点当然也有大量的平民,这些平民多与他们的领主(大夫、诸侯或周王)是同宗,有着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这些平民称为“国人”,他们有集会结社的自由,有评议时政的自由,他们没有资格成为领主,但是却有权废黜不合他们心意的领主。而那些贵族也不能无所畏惧,想干啥就啥,他们每一次重大决定都要跟“国人”开会商量,并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那些新征服的游荡民族或部落虽然也成为平民,但是权利自然不能与武装据点的平民相同。他们没有资格当兵,他们也无权干涉贵族的决定,更无权去废黜***。他们权利只有一个就是多打粮,多上贡。他们被称之为“野人”。当然了,由于他们毕竟是平民,他们最基本的生命权贵族们必须尊重。而且,极其重大的事项贵族们也要去征求他们的意见,取得他们的支持。到了春秋时期,“国人”和“野人”逐渐合流。国人的政治权利减少了许多,野人的政治权利增加了一点,就是可以为国君或大夫当兵打仗了。国、野分界县的模糊和消失,终于是国由武装小据点扩大,国下辖的各个邑连点成面,也就是说形了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国家形象。到了战国,大国吞灭小国,领土不断扩大。终于,公元前256年,秦国的昭襄王攻灭西周国,把自己的上级周天子废为普通平民。后来秦始皇扫灭了六国,把原先的六国领土合并起来建立了大秦王朝。还有楼主追问的,那时候的很多小国家,多为诸侯国。当时的国与现在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时的国其实只是一个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现在省。当然了,他的国君权利要比现在省长、省委书记们的权力大,他们完省掌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具有高度自治的的色彩。当时各个国的国君,他们在名义是周王的臣下。当然,周王朝与现在联邦制和邦联制国家也不一样。当时的各个国家不可以脱离周王朝,他们也没有想脱离周王朝的想法。经过春秋时期的兼并和分合,周王朝的诸侯国由好几个减少到10来个较大的诸侯国,其中秦、齐、楚、燕、韩、赵、魏这七个最大,号称战国七雄。当然战国时期,这些诸侯国国君根本不拿周王这个他们名义上的上级不当回事。周王名义是天下共主,但是到了战国中期,他已经没有自己的直辖领土地,他只是寄居在西周国那儿,靠西周国施舍活着。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