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传承和继承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定义不同:
传承:传,传递,这里传授的意思。
承,托着,接着,这里是继承的意思。
泛指对某某学问、技艺、教义等,在师徒间的传授和继承的过程。
继承: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
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2、两者承接的对象不同:
传承:可以是任何人,如:师傅、革命先辈、父母。
继承:多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3、两者的思想不同:
传承:是为了把更好的思想、技艺、文化流传下去,传承是一种精神。
继承:继承多指物质方面的东西,如金钱、房产、企业。
4、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
传承:不受到法律保护。
继承: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
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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