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高校兴建新校区的讨论
好处;当然是可以分担原来老校区的部分职能,可以更好的完善学校设施,扩大学校的影响,分担老校区的接纳能力。可以更加方便的划分各校区的职能,
坏处:高等院校经过连续扩招,在校学生已达到相当规模,各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和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建设高校新校区的热潮,由此引发了新的问题与危机。
新校区建设热潮之动因
高校新校区建设的直接动因是扩招。扩招后学生人数急剧增加,一方面各高等学校无法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图书资料数量等教育资源的下限标准;另外一方面,各高校也确实显得很拥挤,教师、教室、宿舍、图书等教育资源相对陈旧匮乏,无法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要求。因此,建设新校区的高潮迭起。
高校新校区建设热潮的另一个原因是各地方政府力量的推动。地方政府热衷于把多所大学的新校区集中在一块,建设大学城或者高校园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实现各高校基础设施的共建和共享,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大学城建设又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很多外部效益,如: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增长、提升大学城周边的土地商业价值、带动城市人气等。
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在建和已建的大学城或者高校园区超过50个。每个高校园区少则3~5个学校,多则7~8所高校;每个新校区的占地面积少则上千亩,多则3000~5000亩;建设面积少则数十万平方米,多则一百多万平方米;所需建设资金少则数亿元,多则数十亿元。依照这样的规模,全国高校新校区所需建设资金保守估计在2500亿元左右。例如:安徽大学预计投资13亿元;郑州大学预计投资20亿元;浙江大学预计投资30亿元;复旦大学预计投资20.5亿元;同济大学预计投资20亿元;南昌大学预计投资14亿元……这些数字只是预算额度,由于建筑材料等价格的上涨及建设过程中的提高标准,增加项目,可以肯定绝大部分学校的建设投资均会超出预算。且这些经费额度很多是不包含教学实验设备投入的。
分担成本的三大主体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有三大主体:政府投入、学生缴费、高校自筹。
政府方面,包括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改革和建设的任务还很重,特别是现在已经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政府必须保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资金投入,是典型的穷国办大教育。因此中央政府在教育上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徘徊在3%左右,其中中小学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比高等学校更需要国家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采取了集中资源,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的策略,把有限的高校建设资金以“211工程”、“985工程”等形式来确保冲击“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等一些中央直属高校的建设,其中北大和清华肩负着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在三年内分别获得了教育部18亿元的直接拨款。对于大多数高等院校特别是地方高等院校来说,不可能从中央政府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更顾不上为高校新校区建设投入资金。
有些地方政府,以不同方式对当地高校新校区建设给予了专项投入,例如:河南省对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广州大学城内的高校新校区建设借贷资金均由政府贴息。但是,大部分地方政府却很难做到这点。以江西省为例,2002年时其地方财政收入不到200亿元,而南昌昌东和瑶湖两个高校园区的建设资金需求量高达110亿元,地方政府能做的是整合土地,水、电等公共资源,以及各项建设配套费用的减免。如:土地拆迁费用、省管项目工程招投标和质量安全监督费、环保影响评价费、防空设施易地建设费等。同时,给予了提高学费的政策。
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受益者,学生家庭以缴纳学杂费的方式成为了高等教育成本的主要分担者之一。据统计,全国高校生均学费已经从1995年的800元左右上涨到了2004年的5000元左右,而进入新校区的学生的学费则在6000元左右;住宿费从1995年的270元左右,上涨到了2004年的1000至1200元;再加上吃饭、穿衣等,平均每个大学生每年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4年大学需要4万元左右。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年平均纯收入和农民年平均纯收入分别为9422元和2936元 ,那么供养一个大学生,需要一个城镇居民4.2年的纯收入,需要一个农民13.6年的纯收入,这还没有考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养老等费用。据调查,有25.5%的学生表示“不愿再升入大学”,原因是“家庭负担不了上大学的费用”。可以说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已经逼近甚至在部分地区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
高等院校方面。我国高校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不能像私人产品那样完全推向市场。当然,高等教育也具有商品属性,高校也要考虑办学成本,适当定价,从经济学的角度讲,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高校教育办学成本是指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直接消耗的教育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经费、直接学生事务支出、设备及用房等固定资产折旧、图书资料摊销等。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高校的人才竞争使教师津贴的支出大幅度上升,更使多数院校难以通过自身积累来解决建设资金。因此,依靠高校自身的力量在短时间内筹集巨额的新校区建设资金也不太可能。
此外,对于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以及教学楼、体育场馆等可以采取引进社会资本和采取BOT等合作方式进行建设,能节省一部分建设资金。但是对于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图书、实验仪器等教学和科研设施,由于其性质以及资本的逐利性,不能由社会资本和外资介入,只能依靠自身建设。
新校区建设的风险
由于我国的教育资金一直以来都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体系不发达。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捐赠占教育经费总额的比例仅有1%~2%,并不能对高校的运转起关键性作用。
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规定下,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院校的设置标准计算,“生均一分地”,增加一个学生需要新增基本建设投资3.8万元左右,各高等院校与教育部所要求的标准相差甚远,发展空间严重不足。高等学校的现有资源利用状况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扩招的需求和达到教育部的标准,筹措高等教育经费必须另辟途径,向银行贷款是高等院校的必然选择。
高等院校的大规模扩张有着急切的资金需求,而高校既拥有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支持,也拥有膨胀的学费收入,所以高等院校成为了银行眼里的优质客户。从1999年开始,银校合作成为一种风潮。比如华夏银行1999年为北京大学提供总额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工商银行决定为北大提供总金额为10亿元的授信额度;从1999年到2002年底,中国银行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提供了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南京大学则获得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5家银行总计达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1998年工商银行发放的对教育(主要是学校)的贷款只有2亿多元,而到2003年中期上升到198亿元。
目前,各高校新校区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个别学校甚至达到建设资金的90%。平均每个高校的贷款在5亿元以上,大部分高校,贷款规模在8亿~10亿元以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新校区建设贷款金额保守地估计至少2000亿元人民币。
表面上看来,依靠银行借贷和学生收费,准公共产品没有足够的政府投入也能得到丰裕的产出,其实隐藏着新的问题和越来越大的风险。
大部分的高校新校区建设是2000年左右开始的,现在都基本完成了一期的建设投资,已经有2~3届学生入住。 按照与银行的协议,大部分高校在建设后的第四年,即第四届学生入住后开始进入还本期,加上每年的付息,大部分高校开始陆续进入还本付息期。
假设某高校新校区规划容纳学生30000人,该学校每年的总运转资金为3亿元,借贷资金为14亿元 。按照央行年利率5.58%来计算,分20年还清,则每年还本付息的金额将达到1亿元左右,占该校运转资金的1/3。毫无疑问,这势必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据对部分地方高校的统计,当前地方高等院校财政拨款为年生均2300元,年生均收费5700元(含提高学费部分),共计年生均8000元,距普通高等院校普遍认同的年生均培养费1万元有2000元的缺口。根据成本补偿原则,不足部分应由政府拨款补齐,以在校生为3万人规模的学校为例,政府应增拨6000万元/年,才能满足高校基本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有些地方政府仍然按扩招前“基数加固定增长”的方式拨付,导致高校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如果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高校正常教学运转。
高等院校新校区建设从根本上说是政府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上正是通过“办学条件评估”,规定高校学生的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下达远超过学校承担能力的“招生计划”等方式,迫使高校进行大规模的新校区建设。一旦偿债风险凸现,政府、银行和高校将面临极其复杂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