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时期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作为一个即将进入大四的老学姐,对于大学生补贴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大学期间的补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种类:助学类、奖学金、勤工助学。
?一 、助学类
助学类主要有助学贷款和助学金两种。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助学贷款的资助标准在近年来也有了提升,需要的同学一定不要错过。
注意:助学贷款需要在开学前就向生源地主管部门申请,而不是开学后向学校申请哦!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并划分了2-3档。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二、奖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覆盖范围包括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年奖励名额5万名,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一般奖励给每学年成绩前20%的学生,并且需要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范围为在校人数的3%,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贫困生库内进行评选,一般奖励给成绩前50%的贫困学生。
社会奖学金
由企业或者社会杰出人物设置的资助或奖励学生的资金,我总称为社会奖学金。这部分奖学金可遇而不可求,如果同学们有机会申请,一定不要错过哦!
三、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是学校为了补贴学生而设置的岗位,一般是在图书馆整理图书、打扫卫生;或者在办公室整理文件、校对书籍等工作。同学们通过这些工作,不仅可以换取报酬,还可以得到锻炼自己的机会。
国家奖学金实行什么政策
包括以下方面: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实行一系列政策来奖励优秀学生和鼓励学术成就。以下是关于国家奖学金政策的详细描述:
1.基本概述
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的一种奖励制度,旨在表彰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的学生,并提供经济支持。该奖学金通常设立不同层次和类别,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以满足不同领域优秀学生的需求。
2.资格评定和申请
国家奖学金的资格评定和申请一般由学校负责进行。学生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绩点要求、学术表现、科研成果等。学校会组织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通常每年都会公布申请时间和流程,学生通过提交相关材料来申请国家奖学金。
3.奖励标准和金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金额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奖学金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的金额较高,可以覆盖学费、生活费和一定的学习经费。奖励标准通常是根据评定结果排名,优先奖励在绩点、学术成就、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4.奖学金管理和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学校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包括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获奖学生通常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并在学业和学术方面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奖学金的使用范围通常包括学费、资料费、实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学习相关的费用。
5.奖学金的影响和意义
国家奖学金对于受奖学生来说,不仅是一种经济支持,也是一种荣誉和鼓励。获得国家奖学金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为他们的学术发展和未来就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国家奖学金也鼓励了更多的学生积极投入到学术和科研领域,推动了整个教育体系的发展和提升。
国家奖学金政策的实施鼓励了学生的学术、科研和创新成果,并为他们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优秀学生的个人发展,也推动了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国家科技创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