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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者有什么区别?

是丫丫呀1年前 (2023-12-02)阅读数 13#综合百科

区别是:公安局主要职责是侦查,法院主要职责是审判,检察院主要职责是法律监督。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者有什么区别?

此外,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是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关于各专门机关的分工,《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国家的政法机关。它们总的任务是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三个机关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勘验作案现场,检查、搜查犯罪嫌疑人,搜查可能隐藏罪犯、罪证的处所;扣留物证、行证进行鉴定,对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派人出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检察机关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行使检察权。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的任务是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决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适用刑罚,以及适用哪一种刑罚。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有权做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百度百科:公检法

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1、归属不同

司法局属于政府部门,是政府下的一个局级机构,而检察院原则上是和政府并列的,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 。

2、类型不同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局各级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司法行政工作。

3、所属机关不同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属于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受政府领导,这一点和公安局一样。一般就是劳教少管,监狱,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等。

检察院:是公诉机关,理论上是与政府平级的,县政府和县检察院是平级的,检察院只受上级检察机关指挥,县政府是无权指挥检察院的。除普通刑事案件外检察院还负责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之类的案件。

4、所有权限不同

司法局具有行政管理权,检察院具有监督权和起诉权。

5、司法局级别低于检察院

只是行政工作,比如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组织司法考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府两院”,即政府、法院、检察院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似乎“一府两院”是平行的。

现实中当然不是这样,两院比政府在行政级别上低半格,管辖范围等等差的更多,可以说一府独大,两院的人员编制、工资经费等等都由政府管理。有点像政府是领导,两院是被管理的部门。

不过,法院的审判权、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政府无权直接行使。检察院也有侦查权,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安机关有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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