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部门的公文,后面是落款是“专此函达还是特此函达,”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只是有个字不一样。但“专”和“特”都是出于某种目的单独出示这封信的目的是使用非下属机构之间协商,查询和答复中使用的官方文件,并要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都属于告知函,都表示尊敬专门制作这封信函来传达这个消息。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
告知函:专此函达;特此函达
询问函:特呈函,盼予函复;
商洽函:可否,请予研究函复;
请求批准函:特呈函,请予批准函复。
扩展资料: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1)根据性质,可分为两种类型:官方信函和备忘录。官方信函用于政府机构的官方商业活动;这封信用于日常事务。备忘录不是正式的官方文件。没有正式的文件格式要求。你甚至可以不需要标题。您无需发送文本编号。您只需要部署组织名称,撰写时间,并在最后盖章。
(2)根据发布文本的目的。这封信可分为两种类型:信件和答复。这封信被寄到了公共事务的信中。回复是回复另一方发送的信件。
(3)此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分为谈判书,通知书,提醒函,邀请函,答辩函,转让函,催函,信件。提交,等等。
百度百科-函
您没有弄清“不相隶属”的真正意思。
比如国务院和各省市人民政府之间构成隶属关系,但国务院所属部门与各省市政府之间无隶属关系。比如此文提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其并非各省市人民政府的上级单位,甚至连平级单位都算不上,所以只能用函的形式发文。
综上所述,您所提的公文格式函和发文字号函其实是一种东西。就是函。这里指的都是公函。另有一种便函形式,就不属于正式文种了,这里不讨论。
简介:
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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