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提出改善人际关系的方案
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人际冲突:指大学生人际关系不符合大学生群体对其人际关系的基本认识,导致在大学生个体之间出现的人际关系的不协调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人际适应不良。有的大学生对于身边发生的一点点小事常会以过激的行为去解决;有的学生互不示弱,互不忍让热发生冲突,甚至采取报复措施,造成心理上的障碍。
2、交往恐惧:交往恐惧是另一种比较常见的人际适应不良。交往恐惧的大学生不敢与人交往,担心别人瞧不起,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发言,对人际交往充满恐惧。自卑是个人由于某些生理缺陷或心理缺陷及其他原因而产生的轻视自己、认为自己在某个方面不如他人的情绪体验。大学生由高中升入大学,由各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尖子生一下子变成了普通的一员。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角色身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越大引起心理冲突就越激烈,越有可能使其产生自卑心理。这样,有自卑心理的大学生自然不敢去面对自己的交往活动,人际交往成为他们心中的噩梦。
3、沟通不良:沟通不良也是人人际适应不良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大学生人际交往过程中,有的大学生我行我素,从不与别人沟通;有的大学生虽有良好的沟通愿望却不得其法,常引起误解,造成人际交往障碍。沟通不良是大学生最为经常地冲突来源,沟通不良在大学生冲突来源中排在首位。
改善人际关系的方案:
1、掌握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正直原则:主要是指正确、健康的人际交往能力,营造互帮互学、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氛围。决不能搞拉帮结派,酒肉朋友,无原则、不健康的人际交往。
2、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基础,左右逢源,游刃有余,需要一颗宽容的心,需要真诚,需要积极交往的主动性,塑造很好的个人形象,善用各种交际手段,克服社会知觉中的偏见。克服社会知觉中的偏差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能否正确地认识和了解他人,同样关系到人际交际能否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如果几年后仍不续费的话,会被除名。当然,其实补上党费就没什么事。回学校补齐党费,开好介绍信再转到现在的单位党组织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