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拘役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对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短期手段;拘役是刑罚的一种;2、针对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针对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拘役针对的是罪犯;3、适用的阶段不同:前者适用与侦查阶段,后者适用于服刑阶段。4、时间长短不同。前者是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后者则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拘”和“刑拘”一字之差大相径庭,一文说清治安拘留刑事拘留
1.管辖机关不同:
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监狱属于司法机关管辖,隶属于省监狱管理局(燕城监狱除外)。一般县(区)级以上行政级别都会设立看守所,有的县(区)多个,有的一个。监狱则由司法部和各省在各地市设立,有些城市几个监狱,有些城市一个都没有,监狱与城市不存在对等关系。
2.居住环境不同:
看守所,20平方左右的监舍,一般每个监舍关押20-30人,人均不到1平方米的空间,平躺是不能的,只能侧着睡。
监狱,根据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服刑人员人均建筑设施使用面积在五平方米以上,每间监舍居住不超20人;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有必要的防暑防寒设备;设浴室等生活卫生设施。
3.伙食条件不同:
看守所主要来源为地方财政负担。在押人员每人每月伙食费1~3百元不等,监狱,根据《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一年的伙食费与当地人均经济水平挂钩,财政每年按照服刑人员数量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不可挪用。此外,监狱里服刑人员是需要进行劳动改造的,劳动创造的收入除了上交监狱和国家以外,监区都有自己的分账资金,可以偶尔给服刑人员加餐改善伙食。
“行拘”和“刑拘”都是拘留,都指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或处罚,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对人身自由的暂时限制。但是其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却大相径庭,其中之一关几天就出来了,另外一种可能从此就失去自由,可能还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究竟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行拘”? “行拘”顾名思义,是指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适用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对其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什么是“刑拘”? “刑拘”是指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两者的具体区别是什么呢? 1.法律依据不同。 “行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一种处罚办法。 而刑事拘留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性质不同 “行拘”属于一种处罚方式,对于行为人由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拘留之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这件事件也就结束了。如张三打了李四一个耳光,则张三报警之后,根据情节,可能因《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拘”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随着“行拘”的结束,这件事情也就处理完毕了。 “刑拘”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有人说都限制自由了怎么还不是处罚,没错,“刑拘”不是处罚,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继续犯罪或毁灭证据,或逃跑等,限制其自由,准备接受后续的司法行为的处理。 3.目的不同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结果是治安拘留期满即教育处罚结束。 刑事拘留的目的则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4.结果不同 治安拘留期满即教育处罚结束。治安案件终结。 刑事拘留有三种结果: 结果一: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无罪的,立即释放(有重大犯罪嫌疑,或对于现行犯才会给予拘留,因此,既然能够被拘留,被无罪释放的可能性较小) 结果二:有犯罪嫌疑,满足一定要求的,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由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具有犯罪嫌疑,可能被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社会危害小的,或患病,怀孕等,及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等,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 结果三:犯罪证据确作,被逮捕,准备下步公诉,审判,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5、适用对象不同。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羁押的期限不同。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在一15日以内,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网络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至7日,最长不超过37日。 7.执行场所不同 治安拘留羁押在拘留所 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拘留包和看守所的区别,本有另文介绍) 8.后果不同 被治安拘留的人,在治安拘留结束之后,不属于有前科,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个人的就业有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子女的政审就业。 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没有被法院判处有罪的,属无罪 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被法院判处有罪的,属于有前科,通常不能报考公检法,公务员等岗位,对就业有一定影响,对于子女的政审等也有影响,特别是影响子女报考公检法类等岗位。 通过以上我们得知,被“行拘”一般表示事情比较小,一般失去自由至多15天,最多不大于20天,就会重新获得自由,一般对个人影响较小,对子女无影响。 被“刑拘”,表示事情可能不小,大概率触犯了刑法,很可能会坐牢,最高可判至死刑,但是也有可能因犯罪证据不够,仅是嫌疑,经侦查无罪被释放的。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