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优秀大学生的标准是什么?
我认为判断一个优秀大学生的标准应该从学习、生活等方面来判断。
一、学习成绩优秀
作为大学生,必须优先考虑,但研究结果,不应该是唯一衡量大学生的良好与否,所以结果是好的,但没有通过考试不是很好,如果你不能学习,谈谈什么是好的大学生,除了失败会影响学习,工作期间及学校推荐期间。
第二,扩大知识面
一个优秀的大学生不仅可以掌握他所学的知识,还可以学习一些他感兴趣的课外知识,以拓宽他的视野。除了专业知识,我们还可以学习一些我们感兴趣的非专业知识,如PS, PR, Python等,来提高我们的理解。一方面,这些非专业的知识可以提高我们的学习能力,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我们不断发展。
三、有强壮的身体
俗话说,身体好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在大学生活中加强体育锻炼是很重要的。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同学一起进行体育锻炼,这样不仅可以拥有强健的体魄,还可以加强相互交流,培养团队合作意识。
四、培养兴趣,结交志趣相投的朋友
在大学里,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来充分发挥他们的兴趣。优秀的大学生愿意积极参加一些俱乐部或比赛,这不仅可以发展他们的兴趣,也可以结交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
第五,自律自省
一个优秀的大学生能够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去做一些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同时,他们也可以反思自己。他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他们也知道自己的目标,并能采取行动来实现它们。
最后,我认为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应该注重学习,全面发展。当他们回顾他们的大学生活时,他们只能感到快乐和满足。
大学先进个人怎么评选的
首先是具备良好素质的人,大学教的不仅仅是知识,更是提升人的素质,你可能会听说见到一群大妈骂街,但你听说过一群大学生骂街吗?所以良好的个人素质是首要条件。其次,具备较好的自我学习能力。作为大学生,他和中学生在学习上的区别就在于自学能力,中学小学的教育是被动的获取知识,而大学生是主动的去汲取知识,所以自学能力是大学生理应具备的重要能力。第三点,社会眼光的不同。大学生应当是具备更好社会眼光的人,能在发现与看待一些社会问题上,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并提出自己的想法与见解,而不是随波逐流。第四点,良好的专业技能水平。大学四年如果你说你学出来什么都不会,那么你的大学四年在干嘛?一味地提升素养吗?素养也是需要能力去支撑它的呀!连一些专业技能水平都没有如何去与别人竞争!这些都是个人总结的部分,也只是部分,我相信当代大学生不会仅仅只在于这几点,少年强则国强,当代大学生,代表的是中国的未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教本科学生。
第二条 对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为先进个人,分别授予“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评选。
第三条 “先进个人”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评议推荐,学院进行审核,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 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能素质成绩合格。
第五条 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一)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经常迟到或早退,有旷课行为者;
(三)有不及格课程需补考者;
第二章 优秀大学生的评选
第六条 优秀大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学年个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50分:
(一)本学年获得校长奖学金。
(二)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三)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或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2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四)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2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第七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申报,不受比例控制。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八条 优秀大学生在每年9—10月份进行评选。
第三章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九条 评选范围为评选年度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包括:学生班级的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寝室室长(包括单元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学院团总支委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及各副主席单位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在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注册备案的社团(以校团委发文为准)正、副社长。
第十条 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期满一学年;
(二)有合作和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模范作用突出。
(三)所在寝室为本年度“文明寝室”或学年本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60分。
(四)本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第十一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干部,均可申报,不受比例限制。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二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每年9—10月份进行。
第四章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第十三条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专转本学生参照执行):
(一)本科毕业生在前三学年所获奖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4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至少1次),同时至少获得素质拓展奖学金2次;
2.获得2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大学生”称号;
3.获得1次“优秀大学生”和1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三)大四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大四学年个人宿舍目标管理得分950(含950)以上。
第十四条 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
第十五条 评选程序与表彰:
(一)每年10月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于11月中旬前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预审;次年6月上旬由各学院在初评结果基础上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批。初评及复评结果均须公示。
(二)学校或各学院在举行毕业典礼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六条 对于先进个人获得者分别授予“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获得“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者,需填写《优秀大学生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由学生本人所在班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