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学校史
北洋大学校史具体如下:
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创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曾用名包括北洋西学学堂、北洋大学堂、北洋大学校、北洋大学、国立北洋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等。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由国家定名为天津大学。
1895年10月2日,由光绪皇帝批准、盛宣怀出任学堂首任督办的 “北洋西学学堂” 成立,1896年正式更名为北洋大学堂。
天津北洋西学学堂自创办之始,就仿照美国的大学模式,全面系统地学习西学。例如,除汉文课和部分外语课外,其余所有功课都由外籍教习担任,要求学生外语基础好;教科书使用外文原版,用外语授课。
学生实验所用的各种器具、设施都从美国进口等等。当时,天津北洋西学学堂被誉为 “东方康奈尔” ,它的教学计划、讲授内容与方法、教科书、教员配备,成为后来其他各地兴办新式大学的模式。
办学理念: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拓展学生视野,以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愉悦学生身心,开发学生潜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秦淮外校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时,在文明礼仪、行为习惯、自主管理表现出的水平与能力“就是不一样”已成为社会各界对我校学生评价的赞美流行之语。
朝阳大学的学校历史
历史上没有京华大学,是影视作品中虚构的。
京华大学,电视剧《抉择》中虚构的一个大学,剧中的设定在北平(今北京),校长是学界泰斗吴明泰(也为虚构人物)。
时代设定为抗日战争时期,剧中就京华大学是否南迁而展开了一系列抉择。
扩展资料:
京华大学出处
1937年,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践踏了文明古城北平。著名学界泰斗吴明泰携助手舒立娟毅然回到北平,临危受命,担任北平京华大学校长,为粉碎日本军国主义的大东亚文化战略。
亲领柳剑白、尚文井、陈敬庄等爱国学者,历经艰险,忍辱负重,将大学南迁长沙,最后到昆明,保护了大批莘莘学子。抗战结束后,吴明泰又率领学人回迁北平。
国民政府腐朽没落,在以胡思良为代表的中共地下党人的努力下,吴明泰等学人不顾蒋介石真金白银的诱惑,坚决抵制南迁台湾,粉碎了国民党所谓的拯救学人计划,毅然留在北京,迎来新中国的诞生。
百度百科-抉择
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民国元年)。由法学界著名人士汪子建、江翎云、黄群、蹇念益等先生创办。她是一所以法律、政治、经济等系为主的著名的法科大学。1930年12月在高等学校体制改革中,因只有一个法科而改称朝阳学院。但一直沿用朝阳大学印信,而人们也一直称其为朝阳大学。抗日战争时期,先后迁至湖北省沙市、四川省成都和重庆。抗战胜利后,迁回北平。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在原址建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次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这就是朝阳大学走过的坎坷历程。她虽是一所私立的法科大学,但享有盛誉,世称“南有东吴,北有朝阳 ”[“东吴”指东吴大学,崇尚海洋法系,即英美法学;“朝阳”指朝阳大学,崇尚大陆法系。]、“无朝(阳)不成(法)院”。她传播近现代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司法制度,是我国的法学摇篮之一。
抗日战争其间,朝阳大学先后迁往湖北省沙市、四川省成都和重庆。1945年后,返迁北平。
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以朝阳学院为基础,在其校址成立北平政法学院,同年8月5日中央决定把该校校名改为中国政法大学(与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没有传承关系,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是1983年5月在原北京政法学院的基础上复建的,与1949年中国政法大学同名),毛泽东主席亲自题写了校名,“延安五老”之一谢觉哉被任命为校长。开学典礼上,朱德、董必武、吴玉章、沈钧儒、史良、李木庵、徐悲鸿、茅以升等著名人士纷纷到场祝贺。朱德在讲话中指出,政法大学的任务十分重大,新中国需要大批法律人才,他勉励全体师生勤奋学习,不负重托和期望。新校的教育方针为“认识社会、改造社会、认识自己、改造自己”。新校主要采取大课和小课相结合、讲授和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由艾思奇讲授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谢觉哉讲授马列主义国家法律观等,还聘请了许多苏联教授讲课。
1950年2月,中央决定将中国政法大学和华北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人大初建时设立的八大系科之一。1952年,人民大学进行了院系调整,学习前苏联的学校教育模式,将一些原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大学拆置成多所单科大学,并取消了其中的社会学系、政治系,使同为社会科学的法学教育严重受损。在随后的极“左”思潮泛滥和大浩劫时期,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律建设更被破坏殆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6年停止招生。
1929年,在世界法学会海牙会议上,朝阳大学被肯定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学校”。而2004年10月,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发布的全国80个研究生教育一级学科的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赫然位列中国高校榜首。这似乎是历史的巧合,但更是现实的必然。这是人民大学法学学科整体水平的一个客观反映。人民大学法学院有着光辉的历史,享有“新中国法学家的摇篮”、“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的美誉。
传承朝阳精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迄今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培养的一大批毕业生成为我国立法与司法机关和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中的高级领导骨干和著名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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