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号文件明确表态支持涉农高校发展,哪些大学有望入围新一轮“双一流”?
“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以上表述出自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第十七条(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如此明确表态,对于涉农高校2021年的发展无疑是重大利好。
涉农高校(学科专业)的尴尬
经历过高考的小伙伴们应该都清楚,很少有人会把第一志愿锁定在涉农高校,更鲜有人在专业选择时优选涉农专业。
于是,农林类高校在整个高校序列中,录取分数基本处于垫底位置。综合性大学的涉农专业,就读者多数是分数不具有优势的调剂考生。
即便是像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这样的涉农名校,高考投档线也没有竞争优势。2020年高考数据显示,深圳大学在多个省份的投档线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之上。这样的尴尬,想必今后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存在。
涉农高校(学科专业)需要更多支持关注
农业从始至终都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为何当下却没有太多年轻人愿意投身其中呢?个中缘由复杂,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社会对学农的刻板印象依然存在,认为学习了农业类相关专业,毕业后就得到田间地头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工作一辈子。尤其是一些高考生家长,无法接受孩子从事农业类相关职业的现实。
其次是涉农专业技术性强,一旦报考就读,未来就业面基本定向,较难转行,且优质岗位少。
最后是涉农专业的对应岗位薪资待遇低,尤其是与财经、软件、计算机、语言等大热门专业相比。
解决上述涉农高校、专业面临的问题非一日之功,但至少社会可以给予更多、更好的支持与关注,让广大高考生不再“谈农色变”。
三所高校有望实现突破
在看到涉农高校(学科专业)2021年将获加大建设力度的消息后,恰逢今年将是新一轮“双一流”的遴选建设之年,笔者大胆猜测以下三所高校有望实现进位。
第一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作为原“985工程”高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农林领域的实力有目共睹,但却在首轮“双一流”中降入了B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此番国家明确表态加大涉农高校建设力度,是否意味着西农有可能重回高校圈顶尖名校之列,由B类升级为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二所:华南农业大学
在农业类高校持续降温的大背景下,华南农业大学近年来发展势头较为迅猛,尤其是国家科技三大奖上的表现,已经在不少综合性“双一流”大学之上。如果新晋“双一流”高校中有农业类高校一席之地,华南农大定然是最有力的竞争者。该校的兽医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为A-档。
第三所:江苏大学
在名校云集的江苏省,江苏大学可能并不起眼,但该校在农机方面却有全国顶尖水平,这也是乡村振兴、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硬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江大的农业工程获评为A-档、全国第3,仅次于中国农业大学和浙江大学。
在获得国家明确表态重点支持建设的大背景下,对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江苏大学以及其它涉农高校、学科专业,在新一轮“双一流”中的前景,你怎么看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以涉农专业为特色的综合型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优质高职院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以涉农专业为特色的综合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基地。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规则,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体育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江苏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苏价费[2014]136)文件执行,按学年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财综[2002]369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20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邮政编码:212400
招生咨询电话:400-105-6166;(0511)87290888
招生传真:(0511)87357756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290708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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