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三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是1%和3%,对销售方来说,是企业税负不样,3%比1%高。对购买方来说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一样,3%抵扣的税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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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在我们生活中很是常见,通俗的讲,可以把它看做是一笔交易的全面叙述,也可以作为买卖双方记账及核算的依据,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发票两大类。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开票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开具。
印制的机关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发票内容不同
和普通发票相比,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多了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
发票联次不同
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
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票面不同
票面的区别,增值税发票票面的字样是“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票面的字样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的价格是不含税价。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为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征收率,标准征收率主要分为两档:3%和5%。减税降费以及疫情后疫情大环境下,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了一定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收销售行为,减按1%征收,那么3%减按1%征收具体如何计算税额,进行价税分离的时候,是用3%剔税还是1%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第7号)文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征项目,减按1%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 本优惠政策是针对征收率直接降低,由3%直接降低为1%,即纳税人发生不含税销售收入100,原来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1%=1;新优惠政策下,仅需要缴纳100×1%=1。 所以,从不含税销售收入直接算应按税额计算公式比较简单,3%减按1%征收后,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 如果已知含税销售额,如何价税分离确认不含税销售收入和税额呢? 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为什么用1%的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呢? 首先,3%减按1%征收,是征收率的直接降低;其次,企业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时候,可以注意到金额栏、征收率栏、税额栏、价税合计之间的逻辑关系为: 税额=金额×征收率(1%); 价税合计=金额+税额; 经过推导: 价税合计=金额×(1+1%); 金额=价税合计÷(1+1%); 这里地价税合计数就是含税销售额,金额就是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所以,企业在账务处理上,直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计算)确认“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即可。 即: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针对减免掉的2%的税款无需额外处理,相当于实际计算以及航务处理时和3%没关系了,直接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及账务处理。 最后按照1%进行价税分离,也是有政策的支持,早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中,就提到“本公告发布之后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而当时二手车经销减按征收率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而2021年第7号文关于3%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在2020年第9号文颁布之后,所以按照这个原理,无需再按照原来的征收率进行价税分离,直接按照降低后的征收率进行价税分离即可,即3%减按1%征收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如果企业对外销售价格(含税)不变,享受3%减按1%征收后,相当于企业实际销售价格提高了,比如原来含税103,扣除税款后的不含税收入为103÷(1+3%)=100;享受3%减按1%后,实际扣除税款后的不含税收入为103÷(1+1%)=102,减征的2%,实际确认为了收入。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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