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庭和在法院开庭有何区别?
网上开庭和在法院开庭区别在于线上开庭的程序做得也是挺完善的,可以让当事人提前将证据传到网上去。但是证据原件始终还是在当事人手中拿着,只能在庭审的时候透过摄像头看一眼。就这样看的话,根本看不出到底是原件还是彩打的,不利于举证制作的展开。
对线上庭审的认识
一般而言,社会大众往往较为质朴,接纳新鲜事物的态度态度相对积极,但在初始阶段也往往只看到其优点而忽略可能存在的不足和局限,待到负面影响逐渐显现时才会引发反思,才能对新生事物进行效能程度上的全面认识和科学判断。
这样的过程,虽然符合事物认识的基本规律,但是付出的时间和资源代价或难避免。法律人作为社会环境中一个特殊群体,也是线上庭审方式的参与人和亲历者,凭借固有的缜密逻辑和审慎的认知态度,应当对线上庭审作出有预见的、在先的思考。
(一)优越性
线上庭审的高效性、便捷性毋庸置疑。线上庭审召集方便、参与方便。对于办案人员来说,通过电话或线上信息的收发,即可确定开庭时间及线上开庭的运行平台、进行方式。对于诉讼参与人来说,无需到法庭现场集中,节省了较多时间及交通、差旅费用成本,也无需通过法院安全检查,进入庭审方便快捷。对于法院来说,可以进一步压缩从庭审准备到庭审完成之间的工作时间及工作量,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二)局限性
线上庭审的对抗性受限,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熟练的庭审组织者往往具有较强的庭审难驾驭能力,能够有效引导庭审中的抗辩,同时适时制止当事人不当的言语对抗。客观而论,在激烈、快速的言语辩论之中,事实真相往往可以被获取。
而在线上庭审模式下,因为其远程会话的特点,在对抗性辩论氛围形成以及当事人辩论欲望的发酵上均会有所欠缺。正是由于互联网环境下诉辩之间对抗性的不足,容易导致各方当事人依照庭审前的准备进行事实陈述和法庭辩论,陈述内容亦往往会照本宣科、缺乏针对性。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开庭审理的过程分为几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阶段: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辩护有利,有可能判处缓刑,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家属应尽快携拘留通知书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一、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
2、立案调解,对案件进行调解,属于一种有效补充;
3、庭前调解,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
4、书信方式调解,能够调处纠纷;
5、社会化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
6、开庭调解,属于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
7、送达调解,充分利用与当事人接触见面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
二、庭前调解作用如下:
1、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
2、容易调解和好;
3、协议便于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总之,庭前调解和开庭有明显的区别,但都是人民法院常用的调解方式,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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