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日定额和劳务工日区别在哪里?
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通常以每个工人工作八小时为一个标准工日,一个工人的一个劳动日,习惯上称为一个工日。
工程计量的时候统计人工费的一个依据,比如修一间房子,有5个工人,每天如此,修了一个星期7天,那么总工日就是35个(5人*7天),一天的工日就是5个(1天*5人)。
分类
工日分为“劳务市场工日”与“定额人工工日”,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二者的含义不一样。“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内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不是强制性规定,只是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而“劳务市场工日”单价则是用工方与劳动提供方协议的一天的劳务价格,是必须按照合同法提供给劳动者的。
其次,“劳务市场工日”所含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定额人工工日是以每天“8小时”来计算,而劳务市场工日则是直接按“天”来计算,其劳动时间要比“8小时”长,在有些地方一天的工作时间长达十几小时。定额综合工日考虑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因素,是按每周休息二天,如加班加点另外按规定计核。而劳务市场工日单价中几乎忽略每周休息时间。与定额综合工日相比较,劳务市场工日劳动强度大,功效明显。
再次,“劳务市场工日”包含工人自带的简单工具,如泥瓦工带泥刀、铁铲;木工带木工锯子、锤子;钢筋工带钢筋工具等,而“定额人工工日”则不包含。二者计价口径的不一致,是形成“价”差的重要因素
市场劳务工日单价
市场劳务工日单价是指建筑安装生产一线工人按市场经济规律在一定时间内应完成的合格产品(产量)的工资报酬(或薪水)。它是按工程划分且分工较细。
1、按工种可分为:建筑、装饰工种,普工:要工(模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砖瓦工(泥工);抹灰工(一般抹灰工);抹灰镶贴工;装饰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管工;电工;通风工;电焊工;起重工;玻璃工;金属制品安装工等等;
2、按合约关系可分为以下两种层次
一是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以劳务分包价格(人工工日单价)的形式订立,有时也称之为清单单价。如模板按接触面积**元/m2。
二是劳务分包公司聘用各工种的劳务人员,该人工是直接完成工程产品的一线生产者,最常见,但规范的合约文书很少见。是按“天”计发工资,如一天完成多少产品后支付多少工资,如大工约85元/天,小工55元/天。
两者间的区别
(一)认识、理解存在误区
部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造价管理人员,简单将市场劳务工日单位直接与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比较,不加以剖析,简单对接,在认识上、理解上和技术分解上存在误解。
(二)工种划分不同
市场劳务用工划分较细,工种较多,而定额综合工日不分工种,不分大工、小工,不分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考虑。
(三)工时不同
定额综合工日单位每工日是以“8小时”来计核,而市场劳务工日则是按“天”来计算,其劳动时间要比“8小时”长,在有些地方、有些季节的实际情况一天的作业时间多达10小时,有的甚至更长。
(四)工效不同
定额工日工效是严格按照国家规程规范所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测定的,体现一定时期的社会平均使用水平,而市场劳务工日工效是紧随社会经济、供求状况不断变化,是以计件的形式反映个体社会使用水平,因此二者间的工效是不对等的,后者高于前者。
(五)包含的内容不同
首先,定额综合工日单位没有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因素,是按每周休息二天(或40小时/周),如加班加点另外按规定计核。而市场劳务工日单价中几乎忽略每周休息时间。
其次,市场劳务工日单位包含简单的工具,如泥瓦工带泥刀、铁铲;木工带木工锯子、锤子;钢筋工带钢筋工具等,其计价口径不一致,是形成二者“价”差的重要因素。
(六)计量单位不同
市场劳务工日单价现行的计核单位不一定是“工日”、“天”计量,而有时是以“米”、“平方米”、“立方米”、“吨”为单位等,且包含的内涵也不仅是人工因素,还包括周转材料、辅材、小型机械等,即为现行的“劳务分包价格”。如模板工,劳务分包市场参考价为30-36元/平方米,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核,包括模板制、运、安、拆的人工费,模板周转使用费、模板辅材费、模板加工机械费等;钢筋工:劳务分包价市场价为300-460元/吨,是按图纸钢筋重量以“吨”计核,包括钢筋制、运、安的人工费,钢筋制安的辅材费(电焊条、扎丝),同时还包括钢筋制、安的小型机械使用费(钢筋制安要用电焊机、对焊机、断钢机、弯曲机等)等等。
工日定额和劳务工日区别在哪里的相关问题相信大家都清楚了,想了解更多信息,还要登录中达咨询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包工,也称包清工,是指以当事人完成指定工作为发工资的标准,只要完成,就付款,不管当事人的上班时间及天数;?
2、日工资:以工作天数为单位,当事人出工一天就给一天的钱,不出工,就没有;
3、月工资,和日工资相似,以月为单位,当事人如果出全勤(事先约定休息日),则发放整个月的工资,否则,要扣除缺勤日的工资。
法律分析:
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
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
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
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派遣。劳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派遣待遇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
五是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任推卸给劳务型企业。劳务型企业为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务派遣关系,不敢帮劳务人员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派遣。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衍生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可不可以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
2、比如常见的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3、但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征求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不得欺骗、欺瞒;
4、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和工作单位有任何关联,必须是独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公司。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