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有什么组词
溥仪、
投影仪、
礼仪、
地球仪、
礼仪之邦、
水准仪、
经纬仪、
殡仪馆、
有凤来仪、
司仪、
淑仪、
仪表、
仪器、
昭仪、
仪态万方、
地动仪、
仪式、
仪仗队、
浑天仪、
两仪、
汉仪、
仪礼、
地震仪、
心仪、
上官仪、
钟仪、
赙仪、
仪容、
候风地动仪、
凤仪、
奠仪、
场强仪、
仪态、
凤凰来仪、
仪轨、
仪刀、
飞行记录仪、
科仪、
浑仪、
仪宾
明朝藩王有什么权利?靖难之役前后有何区别?
一般来说:
公主:
帝王、诸侯之女的称号。周称王姬,战国始称公主。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
郡主
即郡公主。晋始置。唐制太子之女为郡主。宋沿唐制,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明清均以亲王之女为郡主,郡王女封县主。
格格
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姐姐、姑娘之意。在满语中原来是对女性的一般对称。而在汉语中出现时则大多:一是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二是皇帝和亲王妾室的称谓。
历史沿革
在中国,最早周朝是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公主这名称则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的。《史记·吕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都称为公,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自己不主持婚礼,而叫同姓的诸侯主婚。“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郡主”。 《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意思是公叔当了国相,娶魏国诸侯的女儿。《史记·六国所表三》“(秦)初以君主妻河。”这里的君主就是公主。妻河就是嫁给河伯为妻。古书上也常简称为主。
从西汉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同时,因和亲等缘故出嫁的宗女或宫女,往往也加封为公主,如唐朝的文成公主。颜师古在《汉书 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姐姐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姐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那时公主都有封邑,且由皇帝赐给甲第,就是上等的华丽住宅。还有山庄、园林、允许设府自置官吏。这种官吏叫家令、私府长、家丞、食官等等。历代公主待遇很丰厚,特别汉成帝时,公主和侯王一起侵占了数量极大的田地和奴婢,影响了皇权的安定。所以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哀帝下诏公主占田不得超过三十顷,奴婢不得超过一百人。
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汉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汉明帝女儿封隆虑公主、武安公主、获嘉公主等等。这些名字都是县名。获嘉地名来自汉武帝时,刘彻巡视至河东新中,接东越战场喜报,改地名为获嘉。像著名的汉武帝姑姑刘嫖封号馆陶公主,就在河北,现在还有馆陶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这是什么怪名字啊!),如《汉书 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到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
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北宋徽宗时曾恢复古称。改公主为帝姬。宋徽宗最宠爱的女儿就叫柔福帝姬。
明时,皇帝的姑母称大长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女儿称公主,亲王的女儿称为郡主,郡王的女儿称为县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却也有例外。如慈禧太后收恭亲王的女儿为养女,封为固伦荣寿公主。她也可能是中国的最后一位公主。但也有皇后之女未封固伦公主的,如乾隆第九女,为孝仪纯皇后所生,却只封和硕和恪公主。
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亲之谊”,屏藩社稷。一旦国家有什么灾难,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民间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何况帝王之家,难不成要帝王的儿子两三代以后就成平民百姓甚至穷人么?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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