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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和立案的区别

小肉包12个月前 (12-03)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人民法院原告

区别:1、定义不同。

2、先后时间不同。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法院受理案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案件受理和立案的区别

1、 原告必须是与事件直接相关的,不能说把一个和事件毫不相关的人告上法庭,这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原告还得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告也必须是明确的。我们把别人告上法庭,我们自己作为事件的当事人,必须交代清楚我们自己的信息比如姓名、住址、****等。

3、 对于所要诉讼的事件也要交待清楚,有什么请求或者与事件相关的事实理由都要明确具体。如果你想要索要赔偿,向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要有具体数额,比方说我们不能要求说原告要赔偿我100万以上的损失费,要具体明确到像赔偿我217万损失费这样的数值。

4、 所诉讼的事件也要在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如果你所诉讼的事件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就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了;如果纠纷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应该去仲裁机构那边申请仲裁来解决;还有的案件在特定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应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如果说你诉讼的案件是判决过了的,判决裁定生效了的,应该按申诉来处理;

5、如果说你诉讼的案件被法律规定了在一定的时期里面是不能够提起诉讼的,那么在这个不能够提起诉讼的时期里,法院不会受理;在离婚、收养相关的案件里,如果法院判决过不准离婚或者这个离婚案件已经调解好了的,判决过收养关系要维持的,没有发生其他新情况,没有什么其他新的理由,在判决后6个月内法院也是不会受理又提起诉讼的案件。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过特别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院受理和立案的区别

1、概念不同: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受理通知书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

2、通知书下发时间不同:受理通知书下发时间是3-6个月左右。立案通知书则不是。

3、措施不同:立案通知书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受理通知书则要进行形式审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的作用:

1、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丸案审理该纠纷,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己经开始启动。

2、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一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百度百科-受理通知书

百度百科-立案决定书

百度百科-立案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院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证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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