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民事诉讼和解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桃子1年前 (2023-12-17)阅读数 7#综合百科

民事诉讼和解调解的区别是:

民事诉讼和解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1.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2.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法释〔2004〕12号) 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区别

1、法庭调解可以不请律师,但建议委托律师为好,因为律师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法庭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法律依据,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还有具体的方式都不同,前者主要指的就是可以在有关人员的组织之下进行调解,仲裁的话是在仲裁机构的组织之下完成的,诉讼是人民法院负责的。

一、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法律依据,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1、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 2、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外,还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 3、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申请的条件不同:

1、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2、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不能就劳动争议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时,当事人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三)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

1、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逾期不能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2、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四)法律效力不同:

1、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 2、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就劳动争议案件所作的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就劳动争议制作的调解书和终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仲裁和诉讼的处理机构是什么?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2、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实行三方原则,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3、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并实行二审终审制。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解决劳动方面的争议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民事纠纷的话,都是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当然了,在此之前的话也可以经过调解或者是经过仲裁的。所以这是三种不同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不能够将这三种方式混为一谈。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