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中,二三级围岩怎么区分
在公路隧道按土质特性和工程特性分:岩质围岩分级———Ⅰ~Ⅴ级;土质围岩分级Ⅳ~Ⅵ级。
以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即组数和间距)、主要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和结构面类型作为划分岩体完整性程度的依据。
完整性可划分为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节理裂隙1~2组,平均间距>1.0m层面结合好一般,在III级、II级围岩中,当已成松散碎石状结构,裂隙中有粘性土充填物时,更具其危害程度,可降低1~2级。
含义
1、围岩按定性分级与定量指标分级有差别时一般应以低者为准。
2、本表声波指标以孔测法测试值为准如果用其他方法测试时可通过对比试验进行换算。
3、层状岩体按单层厚度可划分为:厚层大于0 5m,中厚层0 1~0 5m,薄层小于0 1m
4、一般条件下确定围岩级别时应以岩石单轴湿饱和抗压强度为准当洞跨小于5m,服务年限小于10?年的工程 确定围岩级别时可采用点荷载强度指标代替岩块单轴饱和抗压强度指标可不做岩体声波指标测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围岩分级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隧道的围岩等级划分成六类,数字越大的围岩性质越好。围岩分级根据岩体完整程度和岩石强度等指标将无限的岩体序列划分为具有不同稳定程度的有限个类别,即将稳定性相似的一些围岩划归为一类,将全部的围岩划分为若干类。在围岩分类的基础上再依照每一类围岩的稳定程度给出最佳的施工方法和支护结构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十六条 在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涵洞两侧一定距离内,修建山塘、水库、堤坝,开挖河道、干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影响铁路路基稳定或者危害铁路桥梁、涵洞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采挖、打井等活动,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铁路线路上架设电力、通讯线路,埋置电缆、管道设施,穿凿通过铁路路基的地下坑道,必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铁路弯道内侧、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附近,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和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迁移或者修剪、砍伐。违反前三款的规定,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赔偿损失。